- 索 引 号 :wly-001/2024-01717
- 发 布 者: 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发布时间:202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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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机构职能信息
领 导 信 息
姓名:毛卫卫
职务:党组书记、局长
职责:主持区城管局全面工作。
办公电话:0744-5618087
姓名:向绪军
职务: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职责:协助局长主持全面工作;分管纪检监察、组织、党建、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统战、群团组织、机关财务、政工人事、行政审批、户外广告、机关事务、政务公开、督查考评、绩效考核、乡村振兴、法制建设、控违治违、卫健、档案管理、工会、妇女工作、后勤保障、新闻宣传、保密和网络安全、关心下一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等工作。分管局办公室。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744-5618087
姓名:甄 海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职责:分管行政执法(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垃圾分类、城市创建、全域旅游、生态环境保护、垃圾处理(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废旧垃圾等)、市容市貌、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噪声污染治理执法、餐饮油烟治理执法、焚烧污染治理执法、燃气安全管理执法(夜市摊位)、燃放烟花爆竹等工作。分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系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744-5618087
姓名:邓佐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职责:分管市政设施管理维护和建设、深化改革、城市规划、建筑渣土管理、扬尘治理、重点工程、灯饰管理、智慧城管、园林绿化、安全生产(消防、森林防火、食品安全)、应急处突(防冻防汛抗旱、抗灾救援、突发事件)、营商环境、河长制、林长制、商事制度改革等工作。分管市政管理和行政审批服务股;联系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菁菁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744-5618087
姓名:骆丕琼
职务:武陵源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职责:主持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全面工作。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744-2222388
姓名:姚新军
职务:园林绿化服务中心主任,菁菁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
职责:主持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和菁菁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全面工作。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744-5618087
局党组书记是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对区城管系统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各党组成员、班子成员及二级机构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分别负责分管股室和执法大队以及二级机构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单 位 简 介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简称武陵源区城管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
办公地址: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军地坪街道办事处天鹅路。
办公时间:(夏季)08:00-12:00;15:00-18:00;(冬季)08:00-12:00;14:30-17:30。
主要职责:
(一)根据省、市、区人民政府授权,承担下列有关工作职责:
1.履行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区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2.履行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行政处罚权。
4.承担省、市、区人民政府依法规定的其他职责。
5.负责城市管理专项及重大行政执法活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负责查处区人民政府交办的案件;负责协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与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关系。
(二)贯彻执行城市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市政设施等公用事业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区实际拟订城市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三)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承担城市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市政设施等公用事业建设管理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四)承担城市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市政设施等公用事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环境卫生、市政公用等行业的市场特许经营管理;负责城市街道路灯的维护和管理。
(五)承担城市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公用道路、排水管道、环境卫生等公用设施维护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城市排水管网和市政公用设施的有偿使用管理;负责与城市管理有关的城市空间资源的经营和管理。
(六)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城市街道、排水等市政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履带车等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含城市桥梁)上行驶、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和杆线等设施、临时占用城市街道两侧和公共场所、临时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城市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关闭(闲置、拆除)存放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场所)、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城市排水、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等行政许可事务的审批及监督检查工作。
(七)负责统筹安排由财政等部门拨付到本部门的城市维护资金和专项资金,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管;承担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
(八)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工作。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机 构 信 息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信访接待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后勤服务和接待工作。负责机关组织、人事、财务等工作。负责城区范围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负责局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或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本局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工作;负责组织与城市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调研;负责城管系统执法人员的政策法规教育、培训工作。
二、市政管理和行政审批服务股
贯彻执行市政设施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区实际拟订城市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市政设施建设管理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编制市政设施管理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成果推广和新技术引进工作;负责城市公用道路、排水管道等公用设施维护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城市排水管网和市政公用设施的有偿使用管理;承担市政设施的行业管理和市政公用行业的市场特许经营管理;负责城市街道路灯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城市街道、排水等市政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履带车等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含城市桥梁)上行驶。贯彻执行城市环境卫生、市容市貌等公用事业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区实际拟订城市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城市环境卫生、市容市貌等公用事业建设管理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编制城市环境卫生、市容市貌等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编制城市户外广告和城市建筑渣土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维护项目的组织实施;承担城市环境卫生、市容市貌等公用事业的行业管理和环境卫生行业的市场特许经营管理;负责与城市管理有关的城市空间资源的经营和管理;参与城市户外广告管理和监督,制止违章设置广告行为。负责城市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关闭(闲置、拆除)存放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场所)、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等行政许可事务的审批(审核、核准、许可)。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和杆线等设施、临时占用城市街道两侧和公共场所、临时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城市排水等行政许可事务的审批(审核、核准、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