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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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印发〈湖南省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社规〔2020〕22号)文件规定,现对我区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发放2024年度社会保险补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1.经区就业服务中心认定的城镇户口的就业困难人员,在《湖南省人社一体化业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为灵活就业状态,并以个人身份在武陵源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享受本次补贴。

2.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湖南省人社一体化业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为灵活就业状态,并以个人身份在武陵源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享受本次补贴。

二、申请补贴时间

2024年10月18日至11月25日

三、补贴标准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上年度我省全口径社会平均工资的60%执行,费率按实际缴纳社会保险的费率执行。“4050”人员(女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上,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上,下同)按上述方式计算金额的60%予以补贴,非“4050”人员按上述方式计算金额的40%予以补贴。

四、补贴期限

(一)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享受社保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自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保补贴之日起计算,距法定退休时间不足5年的,可以延长享受至法定退休时间;提前退休的,以实际退休时间作为享受补贴截止时间,补贴起始时间不能追溯至初次核定享受政策之前;延迟退休的,以法定退休时间作为享受补贴截止时间,延迟退休期间不再继续享受补贴。

(二)符合条件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社会保险补贴按前款非“4050”人员标准执行。给予最长不超过2年的社保补贴,补贴时限从最初核定其享受社保补贴之日起,至毕业时间满2年为止。

五、申请补贴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本人有效社会保障卡;

3.属高校毕业生的,还需上传毕业证书;

4.《武陵源区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附件1);

5.湖南省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备案登记协议书(附件2)。

六、申请流程

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

第一步:灵活就业人员先到户籍地/常住地的社区(村)领取填写《武陵源区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并提交所需材料,经社区工作人员调查核实通过后录入系统,提交至乡(街道)复核。

第二步:乡(街道)复核后,将材料上交至区就业服务中心审核。

第三步:区就业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区民社局审批汇总,在网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拨付补贴至个人社保卡。

七、其他注意事项

以下人员无法享受此项政策:

1.未办理《就业创业证》或未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人员;

2.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必须领取完失业保险金后方能申请补贴,已经享受过失业保险金的月份不在补贴范围内);

3.曾经从事过公益性岗位满三年的人员;

4.有存续状态工商注册信息的人员。

5.已经过了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申请补贴只能在法定退休年龄之前申请,过了法定年龄但缴费未满15年需要继续缴费的人员不再享受补贴)。

八、政策咨询

武陵源区民社局就业股办公室(207),联系电话:0744-5627623。

附件:1.武陵源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

        2.湖南省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备案登记协议书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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