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源区财政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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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2年以来,区财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财政厅、市财政局及区司法局业务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深化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强化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积极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优生态、防风险各项工作,努力打造法治财政、民生财政、阳光财政、廉洁财政、绩效财政。现将2022年以来区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自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以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财政管理职能

1.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部门规范性文件禁止设定行政许可,不以备案、登记、注册、年检、认证等形式设定行政许可,2022年以来没有新设立行政许可事项,中介机构人事代理记帐业务审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证于2020年委托政务服务中心审批服务。二是做了文件制度和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及时向社会公布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主动公开事项,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备性,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2. 增强财政公共服务职责。基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理念,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差距,加强预算编制约束,增强政府公共服务职责,保障政府公共服务需要。

3. 健全政府购买公众服务制度。加强财政预算支出管理,规范政府采购服务,明确购买内容、项目和经费预算,推行《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规范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小额采购行为,推动预算单位了解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政策,实现政府购买服务全面推广。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立项、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程序要求,依据最新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规范性发文中的依据条款、责任条款等表述。积极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财政政策措施,开展增量审查和存量清理。

2. 扎实推进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施绩效运行监控,严格按照"采集信息数据,现场查阅资料"的方式对部分项目进行事中监控,动态跟踪与定期跟踪相结合锁定重点项目,保障绩效运行有效。强化绩效管理,选取扶贫开发等专项资金开展重点绩效跟踪监控工作,着力强化绩效评价结果性运用,使"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深入人心,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得到切实提高。

3. 扎实完善政府债务规范管理。先后出台了《关于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的实施办法》和《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从组织体系、预警机制、应急响应、后期处置、保障措施等方面进一步细化了处置风险事件的流程,完善了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机制,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

(三)推进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加强财政监督,提升依法理财水平

1. 落实财政部门法治建设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将法治建设融入财政业务工作全过程。制定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举措。对我局承担的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保障落实。

2. 加强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标准化管理。落实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标准化管理办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编制普法责任清单。建立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和干部职工定期学法制度,每年为局党组、全局干部职工法治专题讲座。2022年以来特请法律顾问为我局全体干部职工讲解新颁布实施的民法典,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二是认真组织开展宪法集中学习宣传、"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提高财政干部的宪法和法治意识。三是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和党内法规。持续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各项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促进财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四是认真学习宣传财政法律法规。加强《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提高财政工作人员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自觉维护财政法治权威。

3. 强化涉法涉诉标准化管理。强化行政处罚、政府采购投诉处理、行政合同的合法性审查。落实《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张武办发〔2016〕12号)要求,聘请有资质的法律顾问对重大行政决策议案提供合法性审查意见;对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合法性审查或法律论证;代理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妥善处理矛盾争议等。2022年以来,以区财政局为被告人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为0件。

4. 依法全面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加强财政信息公开,在政府公开网站全面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三公"经费、财政政策、行政执法决定等及时公开、动态管理,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打造阳光财政。

(四)高效落实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任务

1. 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财政部门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和《武陵源非税收入管理办法》,我区非税收入按照"单位(银行)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政府统筹"的总要求,对非税收入进行规范管理,在收入方面,各单位开具非税收入缴款书,缴款人将收入缴入汇结算户,实行票据电子化以后,各个执收单位只需要开出缴款通知单,缴款人将收入缴入银行汇缴结算户,实行收缴分离。

2. 支持加强各级依法治理工作机构建设,落实经费保障到位

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下,中央提出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区本级2020年以来用于疫情防控经费保障5207.97万元。为推进我区依法治理工作机构建设,切实加强综治及平安建设等政法建设,区本级法治政府建设2022年安排公安专项经费744万元;司法专项经费168.5万元;城管执法专项经费500万、文化旅游执法专项经费76.7万元,市场监督专项经费613万元,交通执法经费2.1万元。

3. 严肃落实财经纪律若干规定。通过细化预算编制,做好源头控制,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长效机制,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持续下降,一般性支出持续压减。

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一)财政法治思维有待进一步提升。随着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的推进,公民和企业的法律维权意识迅速增强。与之不相适应的是,在具体工作中,部分财政干部仍然存在一定的惯性思维,在处理财政业务和过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尚不够强。习惯于按照过去方式开展工作,对财政法制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容易导致工作中存在瑕疵。

(二)高素养、复合型的财政法治人才体系待培育和壮大。当前,随着财税体制和财政管理改革的不断深入,财政工作对财政干部的业务水平要求越来越高,同时,随着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的加快、民众维权意识的提高,财政法律风险日常增高,尽管财政部门加大了法律培训力度,但受年龄结构、业务经验等因素的制约,当前仍缺少既精通财政业务知识,又具备较高法律素养的复合型人才。

三、2023年工作思路

加强对法治财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完善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强化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各部门分工落实的法治财政建设领导机构,统一组织、统一部署、统筹协调法治财政建设。健全法治财政建设工作机制,紧紧围绕财税体制改革大局,结合每年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年度重点工作,强化工作任务落实,增强整体推进法治财政建设的合力。

健全财政决策机制,提高财政决策方式法治化水平。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加强沟通协调,严格执行重大财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认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定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涉及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措施,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重大财政政策及财政资金安排,重要的财政宏观调控政策等重大决策事项,严格通过规范的程序作出决策。持续提升财政干部法律素养,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一方面,加强对财政干部的法治教育培训,完善法律知识培训制度,每年举办法治专题讲座,把财政法治教育列为干部教育的必修课,健全财政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每年开展行政执法通用法律知识、财税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另一方面,通过法治实践提高财政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财政干部要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财政法治环境,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的咨询论语和审核把关作用,建立财政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使财政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普法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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