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对象处罚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 2023-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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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对象处罚情况公示

编号

被处罚人

处罚时间

违法违纪

违规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1

彭  某

2023年2月7日

2月6日未经请假私自外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湖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

(2023)张武矫训决字第3号


2

许某某

2023年2月10日

2月10日未经请假私自外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湖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

(2023)张武矫训决字第4号


3

毛某某

2023年3月18日

3月18日未经请假私自外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湖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

(2023)张武矫训决字第5号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司法局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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