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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界市武陵源区2023年政务管理服务工作要点》和《张家界市武陵源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 索 引 号 :wly-001/2023-07102
- 发 布 者: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3-04-28
- 统一登记号:
- 访问量:
- 文号:张武政办发〔2023〕2号
- 失效时间:
- 生效时间: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即将失效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及驻武各相关单位: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2023年政务管理服务工作要点》和《张家界市武陵源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2023年政务管理服务
工 作 要 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重点围绕打好“发展六仗”,着力开展“六大行动”,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提质增效,持续优化营商政务环境,有效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不断擦亮“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品牌,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赋能增效。
一、围绕办好重点民生实事,推进“湘易办”全面提标行动
(一)办好“湘易办”重点民生实事。落实省政府工作报告“十大重点民生实事”的任务部署,配合省、市做好“湘易办”超级服务端建管用工作,依托“湘易办”整合本地区政务服务资源,梳理上线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加强电子证照种类汇聚,推动部门政务服务及高频应用通过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按规范全量接入“湘易办”,实现数据互联共享,确保服务事项“走的通”“办的好”。积极开展宣传推广,推动“湘易办”在全区范围广泛应用。年底前,力争我区“湘易办”超级服务端上线“一网通办”服务事项700项,电子证照种类80种,用户注册数2万户。(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大数据中心牵头;区直及驻武相关单位,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不再列出)
(二)持续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做好数据归集,组织各部门将履职过程中产生、采集和管理的政务数据进行全量编目。按密级实行实时分类管理,加强政务数据有序汇聚、共享和回流,实现数据汇聚、存储、共享、利用等环节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和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数据共享。根据《湖南省政务数据目录编制指南(试行)》,加强政务数据综合治理和重要数据安全保密管理,建设完善数据资源库,构建高水平数据服务体系。(区大数据中心牵头,区直及驻武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扩大电子证照应用领域。依托省、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加强电子证照规范管理和应用,推进电子证照制发汇聚,推动已汇聚电子证照不断扩大应用领域,实现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中场景化应用,便利企业群众办事创业。(区大数据中心牵头,区直及驻武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围绕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升级版,推进全生命周期“一网通办”攻坚行动
(四)进一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全生命周期事项落地。持续推进个人、企业、项目三个全生命周期“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落地。年底前实现办证、就业、婚姻、“身后”、企业用工、员工保障、政策兑现、融资服务、招投标、用地审批等10个主题式、套餐式场景“一网通办”。优化“一件事一次办”业务流程,推广应用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完善“一事一标准”。鼓励各部门拓展“一件事一次办”特色事项。(根据《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张家界市深化“一网通办”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升级版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张武政办函〔2023〕1号),各事项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进一步提升“一网通办”能力。依托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和全省线上线下统一受理系统,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政务服务“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配合省、市抓好“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与政务服务移动端、政务服务中心办事窗口、自助服务终端的深度融合工作,创新“扫码亮证”“一码通办”“无感通办”等应用场景。(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大数据中心牵头,区直及驻武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进一步提升“跨省通办”服务效能。深化巩固“跨省通办”成果,加强区级政务服务场所“跨省通办”窗口建设,优化线下“跨省通办”服务。积极落实市关于“跨域通办”工作部署,年底前实现高频事项100%“市域通办”。(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大数据中心牵头,区直及驻武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中心运行管理。加强对《湖南省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法》《湖南省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范》等地方标准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建立完善“清廉大厅”建设长效机制。组织开展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业务技能竞赛等活动。(区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区直及驻武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围绕打好优化发展环境持久仗,推进政务营商环境提优行动
(八)推动营商环境提质增效。对“走解优”行动和营商环境“十个坚决”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看责任是否到位、问题是否解决、流程是否优化、长效机制是否建立,会同有关部门查处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全面加强优化营商环境经验交流和推广,着力提升营商环境建设水平。(区政务服务中心、区优化办牵头,区直及驻武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强“红黄牌”和“好差评”制度建设。推动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向基层延伸,年度前,乡(街道)、村(社区)覆盖率分别达到100%、80%以上。推行“红黄牌”联动处置机制,持续开展个案追查与整改机制创新,对发牌量大和严重超时的“红牌”办件做到“每件必查、超时必究、出错必改”。完善“好差评”制度,提高“好差评”层级、事项、对象覆盖率和主动评价率。开展一揽子处置政务服务“差评”机制创新,将“好差评”工作与政务大厅投诉处理机制、“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建设等有机融合,建立上下联动、分级处置、强化整改、追责问责的新型监管机制。(区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区直及驻武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强企业群众诉求办理效能监管。深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一呼即应”改革和“政企通”专席建设,打造便捷、高效、规范、智慧的政务服务“总客服”。巩固深化热线归并成果,推进“接诉即办”“即问即答”,完善“一站式服务”。统筹并强化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网平台、“区长信箱”等网上群众诉求办理效能监管,配合省、市做好各平台数据传输互联互通、一体化办理,畅通直接分办转办渠道,提升问题解决率和群众满意度。(区人民政府12345热线办公室、区大数据中心、区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区直及驻武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深化“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加强监管事项清单数字化管理,强化风险研判与预警监测。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与各行业专业监管系统互联互通,加强各领域监管数据的归集治理、共享分析和有效应用。构建新型监管机制和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完善跨层级、跨部门、跨地域监管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强化行业主管部门与综合监管部门间的协同联动,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运用非现场、物联感知、掌上移动等新型监管手段,弥补监管短板,提升监管效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区直及驻武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实施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切实履行法定主动公开职责,确保“应公开尽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高政策解读质效和公众参与度。进一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100%答复到位。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切实履行维护国家秘密安全责任。(区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区直及驻武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提升网上政府“政能量”。强化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功能和内容建设,并有序向“湘易办”超级服务端延伸发布。深化集约化成果应用,积极开展政府网站服务场景创新。持续打造有影响力的政务新媒体,搭建整体联动、同频共振的立体政务信息传播体系。年底前,全面完成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区大数据中心牵头,区直及驻武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围绕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活力,开展“放管服”改革“揭榜竞优”深化行动
(十四)统筹推进“放管服”改革“揭榜竞优”。强化全区“放管服”改革统筹推进,制定年度改革重点任务,加强月调度、季通报、年督查,形成“落实闭环”。根据省、市关于推行“放管服”改革“揭榜竞优”工作部署,接续创新开展“放管服”改革“揭榜竞优”,激发改革动能,提升改革实效。(区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区直及驻武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纵深推进重点领域审批制度创新。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用好用活区域评估、用地清单制、分阶段施工许可、联合验收等政策工具箱;推行政务服务远程协助改革,探索“政务直播”“远程导办”服务;推进智能政务服务改革,探索打造元宇宙政务大厅,建立虚拟“云窗口”;深化基层政务服务改革,探索基层“政务服务管家”模式,加快推进村级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深入开展“湘伴走流程”,为基层企业群众提供兜底、便捷服务。(区司法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大数据中心牵头,区直及驻武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规范告知承诺制改革,推广“标准先行、信用兜底”,深入推行涉企经营许可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进告知承诺制事项线上可办、便捷好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要求,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互联网+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区直及驻武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积极推行容缺办理。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积极推行容缺办理,建立容缺办理机制,按照“政府定标准、企业(群众)作承诺、过程强监管、失信有惩戒”的原则,规范办理流程,梳理公布全区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及材料清单,并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区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区直及驻武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围绕促进高质量发展,开展放权赋能精准化精细化行动
(十八)持续精准放权赋能。按照“接得住、用得好、管到位”原则,加强对行政审批等下放事项承接情况和实施效果的跟踪评估,推动解决基层放权赋能空放、虚放等问题,研究建立“能放能收”的动态调整机制,推动行业管理向基层延伸。推进各部门在下放审批监管事项时同步加大人才、经费、技术、装备等方面保障力度。加强下放、新增政务服务事项的业务培训,确保接得住、用得上、管得好。(区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区直及驻武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三化”提升。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和实施清单标准化规范化,按照上级部署,全覆盖编制行政许可实施规范,梳理行政备案事项清单,升级完善和统筹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政府权责清单管理,逐步规范政务服务场所办事服务、审批服务和网上办事服务,实现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融合发展。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和实施清单便利化,大力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全程代办服务,实行特殊群体“上门办”、“就近办”、“预约办”,依托省、市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免证办”、“掌上办”、“网上办”,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幸福感。到2023年底,行政许可事项平均承诺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压缩70%以上,即办件占比不低于50%,网上可办(即网办深度为二级及以上)、“最多跑一次”事项达到95%以上。(区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区直及驻武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加强网上中介超市运营管理。加强中介超市运行管理,调整完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建立完善抽查、通报和考核机制。按全省统一部署推进中介超市进驻“湘易办”,打造“掌上中介超市”。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中介服务的监管,推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网上中介超市发布中介服务采购项目,强化监督考核。(区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区直及驻武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打好发展“六仗”,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优服务的职能作用,以高质量公开服务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现代化新武陵源贡献力量。
一、围绕重点工作深化政务公开
(一)紧扣打好发展“六仗”深化公开。各部门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媒介,及时发布打好发展“六仗”有关信息,宣传成绩亮点和好经验、好做法,合理引导社会预期,提振发展信心,凝聚发展合力。关于经济增长主动仗,重点公开激发释放消费潜力、着力扩大有效投资、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培育壮大产业动能、增强区域发展动能、强化发展要素保障等方面政策信息;关于科技创新攻坚仗,重点公开关键核心技术攻坚、创新成果转化攻坚、创新平台建设攻坚、创新人才强基攻坚和加大研发投入攻坚等方面政策信息,依法依规发布科技成果;关于优化发展环境持久仗,重点公开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有关改革、开放、服务、法治方面的政策举措;关于防范化解风险阻击仗,重点公开有关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金融风险、地产风险、疫情风险的政策信息;关于安全生产翻身仗,重点公开各领域专项整治信息,每季度公开曝光一批“非法违法”典型案例,畅通各类举报投诉渠道,鼓励通过“12350”“12345”等渠道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关于重点民生保障仗,重点公开2023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和重点监测民生项目有关信息。(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区直及驻武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不再列出)
(二)紧扣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深化公开。对已经发布的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查漏补缺、更新完善,对标国家部委新增发布的旅游、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统计等4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结合本地实际梳理编发该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并跟进编发国家部委陆续发布的其他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区统计局牵头,区直及驻武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紧扣助企纾困深化公开。办好区政府门户网站“助企纾困”专栏,及时、规范、集中公开优化营商环境、减税降费以及纾困帮扶企业的其他信息。推动涉企收费清单公示常态化、制度化、精准化,深入推进能源、资源等领域价格衔接改革,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大数据中心牵头,区直及驻武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围绕基础信息夯实政务公开
(四)加强规划、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对“十四五”时期规划公开进行“回头看”,确保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应公开尽公开”。建设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库,集中及时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更新文件效力,摸清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底数。加强对新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属性管理,切实提高文件公开效率。(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司法局牵头,区直及驻武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行政许可、处罚、强制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信息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规范、集中公开行政许可、处罚、强制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的情况,重点公开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的情况。(区直及驻武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财政预决算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开。继续规范推进财政预决算(含“三公”经费)信息公开,要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规范、集中公开本级政府及下辖部门财政预决算(含“三公”经费)信息。持续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开,公开收费项目、政策依据、收费标准。各执收单位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标准。(区财政局、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区直及驻武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重大会议信息公开和行政决策公开。区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信息要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内容包括会议通稿、议定事项(涉密事项除外)、评论解读及视频回放等。建立完善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制度,并通过政府网站等及时向社会公布。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开展决策意见征集,公开相关征求意见稿、对征求意见稿的解读,以及意见征集结果。(区大数据中心、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司法局牵头,区直及驻武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围绕解读回应优化公开服务
(八)提升政策解读质效。严格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三同步”(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机制,规划、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机关制发的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策文件均要开展解读。深化政策解读内容,注重对核心概念、执行标准、惠民利企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全方位、多角度阐释政策。重点做好国家稳经济政策和省市区相关政策的发布解读,推动政策直达快享,加速释放政策红利。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在文字和图片解读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视频音频、H5动画、简明问答、现场宣讲、视频直播等形式,对政策普遍关注点和疑惑点进行针对性解答和说明。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要主动发声、解疑释惑,更好稳定社会预期、增强社会信心。(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大数据中心牵头,区直及驻武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优化政策咨询服务。加强网上互动渠道建设,不断更新和丰富区政府门户网站“智能问答”常见问题知识库,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以更直观、更智能、更便捷的形式予以解答。加大基层政务公开窗口建设力度,充分发挥其咨询服务功能。提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更好解答有关生育、教育、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纳税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区大数据中心、区政务服务中心、区人民政府12345热线办公室牵头,区直及驻武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高效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强化服务理念,加大与申请人的沟通力度,全面准确了解诉求,积极推动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单位法制股室或者法律顾问等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法制审核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降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发生率和纠错率,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指导意见,依法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加大行政复议监督力度,倒闭行政机关从源头预防、实质性化解政府信息公开行政争议。建设在线办理依申请公开系统,探索在PC端实现依申请公开件的申请、流转和办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办理的信息化水平。(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司法局牵头,区直及驻武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继续开展“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在全区各级各部门继续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不断创新政务公开形式、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夯实政务公开抓手。(区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区直及驻武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其中,突出精准扶贫首倡十周年、“护好一江碧水”五周年等重大主题。(区乡村振兴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分别负责)
四、围绕公开渠道加强平台建设
(十二)提高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运营水平。发挥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第一公开平台作用,集约化、规范化公开政务信息。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和网络安全责任制,做好信息发布的事前检测和审核,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不断提升管网、办网水平,切实提升重要政务信息传播效果。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落实好政务新媒体分级备案制度,持续开展周监测,引导全区政务新媒体守正创新,不断提高传播力、服务力和互动力。加强意识形态管理,及时规范处理舆情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区大数据中心、区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区直及驻武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持续深化政务公开窗口建设。政务公开专区要有专人负责,按照“四有”“三会”要求提供政策咨询查阅、办事服务指引、指导依申请公开等服务。重点公开基层政府决策前、重大政策执行、管理过程、服务内容及结果等信息。加强重要政策现场解读,直接解答群众关系关注的有关问题,听取、吸收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区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区直及驻武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围绕公开质效强化监督保障
(十四)健全组织领导和机制建设。切实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作用,协调解决政务公开工作的困难和问题。各级各部门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部署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坚持“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从严审查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注重对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个人隐私等数据信息的安全保护,防范泄密风险。落实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定期评估审查政府信息,科学规范确定公开范围和公开方式,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区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区直及驻武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加强学习培训和队伍建设。建立日常指导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学习培训制度,每年组织1次政务公开集中培训交流活动。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管理,发生专职人员变动和工作调整的要做好工作交接,并及时向上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报备。(区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区直及驻武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抓好工作落实。各单位要按照本要点分工积极履职,加快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和业务工作统筹考虑、统一布局、同步推进,梳理形成本单位工作台账,逐项推动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未完成的做好督促整改。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6月底前,全区相关单位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清单,明确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频率)、责任单位(股室)、公开途径等。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第三季度对全区相关单位目录清单制定及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区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区直及驻武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强化考核监督。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继续加强政务公开绩效考核,完善考评考核体系,严肃考核结果应用,推动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各相关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督查指导,定期对各相关单位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要及时督促整改或者通报批评。(区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区直及驻武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