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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 索 引 号 :wly-001/2023-07122
- 发 布 者: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3-06-01
- 统一登记号:
- 访问量:
- 文号:
- 失效时间:
- 生效时间: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即将失效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费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20〕19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区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基金收缴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各乡、街道要积极引导广大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逐步提升参保缴费率。
二、参保对象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本省户籍,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三、缴费标准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规定逐年缴费。普通参保人缴费标准设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13个档次。对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保留每人每年100元的缴费档次。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
四、参保缴费时间
城乡居民按年度缴费,各乡(街道)收缴2023年度参保资金的期限截止2023年12月31日。
五、参保缴费方式
(一)参保方式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城乡居民以个人为单位在户籍所在地参保。
(二)缴费方式
1.以参保人员自行缴费为主。城乡居民可通过湘税社保APP以及微信小程序、湖南农行微银行公众号进行线上缴费,也可自行前往合作银行柜台缴费。
2.以乡(街道)、村(社区)、组干部助缴为辅。对于自行缴费有困难的缴费人,村组干部尽量不再代收资金为其缴纳,而是采取实地助缴方式演示缴费流程并协助缴费人当场通过线上方式缴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领导小组,由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分管人社工作的副区长任副组长,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税务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乡村振兴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皮咏弘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赵春辉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做好配合衔接。税务部门要牵好头,人社部门要积极参与,共同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确保按时征收,巩固参保率。
(三)落实任务指标。请各乡(街道)及时核对辖区内的收缴任务指标。若对2023年收缴人数有异议的,请出具最新的乡镇人口统计年报到区税务部门复核。区人民政府将定期对各乡、街道参保缴费工作进行督查,并将此项工作的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四)加强政策宣传。各乡(街道)要高度重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宣传动员,做到早安排,早行动;将税务和人社部门印制的相关政策指引与缴费二维码推广到各个村组,张贴在显眼位置,方便缴费人学习参考;积极引导参保人员转变缴费观念,逐渐形成以参保人员自行缴费为主,村(社区)、组干部上门助缴为辅的参保缴费方式,降低行政成本。
(五)确保信息准确。各乡(街道)要督促村(社区)、组干部认真登记参保人员信息,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并杜绝漏户漏人现象的发生;定期将已缴费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对于缴费有异议的缴费人可申请有关部门核查。
(六)建好收缴台账。各乡、街道、村居(社区)要建好收缴台账,并定期公示,让广大缴费人知晓缴纳情况。代收人员收现代缴的需做到当场收现当场通过线上缴费渠道及时缴纳,保证资金安全,提高风险意识。
(七)强化目标考核。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纳入政府对各乡(街道)的年度绩效考核。各乡(街道)要重度重视此项工作,强化主抓责任。未在规定期限达到规定参保率的乡(街道)要说明原因,并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日
附件:2023年武陵源区各乡、街道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收缴任务表 | |||
序号 | 乡、街道 | 应缴费人数 | |
1 | 军地坪街道 | 1655 | |
2 | 索溪峪街道 | 3080 | |
3 | 协合乡 | 2060 | |
4 | 锣鼓塔街道 | 1020 | |
5 | 中湖乡 | 5000 | |
6 | 天子山街道 | 1480 | |
合计 | 142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