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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申报2024年区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
- 索 引 号 :wly-001/2023-07128
- 发 布 者: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3-10-25
- 统一登记号:
- 访问量:
- 文号:
- 失效时间:
- 生效时间: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即将失效
张管局,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及驻武各相关单位:
为科学谋划明年我区重点建设项目,充分发挥重点建设项目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促进有效投资,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申报2024年区重点建设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新建项目。新申报的区重点建设项目原则上需突出重大产业发展项目、社会民生实事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乡村振兴项目及城乡融合发展项目,鼓励申报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和技术创新发展项目;需已立项或正在办理相关报建手续,规划、用地、环评、资金等建设条件基本落实,2024年12月底以前可实质性开工建设。
(二)前期准备项目。符合区重点建设项目申报条件,2023年签约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2024年可启动前期工作的重大项目。
(三)结转项目。已列入2023年区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未竣工需继续实施的项目,可结转为2024年区重点建设项目。继续实施有难度的项目可申请不结转。
二、申报时间
请张管局,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及驻武各单位将新申报的2024年区重点建设项目(含前期准备项目)严格按照附件1的格式要求进行填报,并按照附件2的要求一并上报相关资料,形成正式申报报告,于2023年10月30日前报送区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
三、申报要求
(一)投资规模。新建项目与转接项目原则上当年完成投资额应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类型相近零散类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可打包申报,打包申报项目当年完成投资额应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
(二)申报资料及要求。张管局各局属单位、管委会申报的实施项目由张管局综合部汇总后统一申报。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报的实施项目不少于6个(其中,军地坪、索溪峪街道办事处不少于10个)。所有申报的重点建设项目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确认盖章后报送区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联系人:曹淑莉;联系电话:152xxxx8401。)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25日
附件1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2024年重点建设项目申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单位:亿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性质 | 建设规模 | 建设 地点 | 总投资 | 资金来源 | 当年土地需求 | 2024年计划 | 开累 投资 | 开工(或预计开工时间) | 预计竣工(投产)时间 | 业主及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项目 联系人及电话 | 备注 | |
投资 | 建设内容 | |||||||||||||||
一 | 新申报项目 | |||||||||||||||
二 | 结转项目 | |||||||||||||||
三 | 前期准备项目 | |||||||||||||||
注:1.资金来源分类:中央资金(国家预算内资金、专项资金)、省级资金(省预算内资金、省专项建设资金)、银行贷款(注明银行名称)、利用外资、债券资金、市(区)县自筹、企业自筹。2.开累投资请填写项目启动之日起至2023年底累计完成投资预计数(含前期工作经费、征地拆迁资金)。3.新申报的项目,备注栏可写明项目已获得的可研批复(或核准、备案)、规划、用地、环评等批准文件的文号。4.当年土地需求栏填报2024年满足项目建设需要报批的土地。
附件2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2024年重点建设项目
申报材料清单
1.项目简介;
2.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可研或申请报告的批复或核准、备案情况,环评、选址、国土等前期工作进展情况);
3.项目可研批复或核准、备案文件复印件,规划、用地、环评等相关批准文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