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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张家界市武陵源区2024年城市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张武政办发〔2024〕4号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及驻武各有关单位: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2024年城市更新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19日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2024年城市更新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优化产业结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扎实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通知》(建科〔2023〕30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1〕56号)、《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实施意见》(张政办发〔2023〕16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张家界市武陵源区2024年城市更新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发、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城市人民建的发展思想,注重历史本土文化遗存保护和传承,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补足城市基础设施短板、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为重点,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提升城市治理能力,扎实有序实施城市更新,把武陵源打造成国际旅游风情小镇。

二、工作目标

坚持整体推进和分类分级实施相结合,以片区为单位,以居民空间、公共空间和产业空间更新为突破口,统筹推进全区城市更新工作。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改造步伐,各乡(街道)对城区范围内存在片区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亟需完善,城市老旧小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区域,重点策划包装城市更新项目,列入城市更新项目库。2024年每个乡(街道)申报一个城市更新项目作为重点示范项目实施,同时储备一个项目,为下一年度城市更新工作打基础。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高端定位,打造精品。对标对表,按照打造世界一流旅游目的地、国际旅游风情小镇、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目标,围绕“国际标准、旅游功能、中国特色、民族风情”十六字的标准,开拓创新、立标打样,抓好城市更新工作。

(二)坚持政府引导,群众主体。在区委、区政府引领下,各部门通力协作,充分整合利用各类上级补助资金、国债资金、专项债券,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党员干部带头引领作用,提高居民自主参与城市更新的积极性,始终让“群众主体、业主自治”贯穿城市更新全过程,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三)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协调。按照先规划后建设、先民生后提升、先功能后景观、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制定城市更新专项规划、项目片区规划、小区风貌设计、房屋单体设计,充分发挥规划设计引领作用;加强统筹,确保公共配套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同步规划、优先建设,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城市更新的可持续、协调发展。

(四)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合理统筹土地资源和规划资源,因地制宜确定改造模式,积极包装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危房改造、街区微改造和完整居住社区建设等项目,形成城市更新项目库,支撑方案实施。配套公共基础服务设施由政府部门建设,居民自建房改造由居民自行出资建设,坚持做到政府不大包大揽,上下联动、量力而行。

四、项目实施

(一)项目申报前期工作

1.社区(村、居)发动

凡是群众有城市更新愿望,并列入城市更新项目库的区域,社区(村、居)要组织该区域的业主召开片区城市更新业主会议,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征得95%以上业主同意的,可启动项目申报前期工作。

2.业主自治

(1)组织全体业主签订《自愿支持配合城市更新项目的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承诺服从社区、业委会统一安排;自愿服从业委会85%以上成员签名认同的片区城市更新规划;自愿接受业委会统一调剂土地;自愿缴纳一定数量的城市更新共建基金;自愿无偿拆除违章建筑。

(2)设立城市更新共建基金。一是由各业主在业委会会议上议定后自愿缴纳,每户所缴纳的数额经业委会各业主议定;二是社会贤达人士捐赠的公益资金或财物用于支持城市更新项目;三是共建后盾单位或行业管理部门扶持资金。上述三类收入直接计入城市更新共建基金,由业委会设立的专用账户管理,按财经管理制度收支,主要用于本项目土地调剂、消防红线退让、拆除在建的违章建设及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城市更新前期工作,结余部分可用于后期管理等工作。

(3)协助街道、社区对业主房屋及土地面积进行测绘,合法性确权,并进行三榜公示。

(4)协调消防通道退让及搬家腾房,土地调剂等工作。

(5)协助街道、社区组织拆除违章建筑。

3.乡(街道)清场

(1)组织社区、业委会划定整个城市更新项目的红线,对红线范围内业主房屋及土地面积进行合法性确权,并配合测绘机构开展测绘工作,红线范围内存在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需报区自然资源和林业局部门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

(2)组织社区、业委会制定《片区消防通道红线退让及土地调剂方案》。

(3)牵头组织城管、社区、业委会拆除违章建筑。

(4)组织社区、业委会清除场地区内其它一切用地障碍,确保项目有序推进。

(二)项目申报

1.申报条件

以街道为单位,对业委会成立到位,《承诺书》签订到位,共建基金缴纳到位,房屋建筑及土地面积合法性确权公示到位,违建拆除到位,清场到位和农用地转用到位(以下简称“七到位”)的可申报年度示范项目。

2.项目审定

经街道初审,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审核,符合项目申报“七到位”的,报区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为年度城市更新示范项目。

(三)项目规划

1.启动条件

片区业委会成立到位、业主《承诺书》签订到位、共建基金缴纳到位。

2.规划设计公司选定

符合申报条件的城市更新片区,由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组织街道、社区、业委会、业主代表选定设计公司开展规划设计工作。

3.项目规划设计实施步骤

(1)资料收集。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牵头,区自然资源和林业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生态环境、环保等部门配合,向设计单位提供规划设计所需基础资料。

(2)确权公示。乡(街道)牵头组织社区、业委会配合测绘机构搞好测绘的基础上,对业主房屋及土地面积合法性确权并公示。

(3)片区规划。乡(街道)牵头、社区及业委会配合设计单位在城市更新项目区开展广泛调查,梳理项目区内地理历史文脉,对每一位业主进行调查问卷。设计单位须充分征求业委会、社区、乡(街道)、区直相关部门的意见,弄清群众对城市更新改造方式和片区整体布局的合理化建议,并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制定片区规划文本。

(4)文本修改。区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召集相关业务部门对规划文本进行研讨,形成初步规划文本修改意见,设计单位按修改意见进行修改。

(5)业主确认。初步规划文本内容基本成熟后,由业委会组织全体业主召开规划方案讨论会,在全体业主认可的基础上签名盖章确认方案文本。

(6)会议决定。区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将全体业主签名盖章确认的规划方案文本,征求区相关领导意见,按程序提交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讨论通过。设计单位根据区空委会讨论的意见修改后形成正式规划文本。

(四)审批监管

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张家界市推进城市更新的支持措施(试行)》《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的优化审批程序执行。自建房审批按照《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湖南省限额以下居民自建房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试行)》、《湖南省限额以上居民自建房审批管理指南》的规定程序执行。

1.规划指标

(1)城市规划区内不得新开宅基地建设自建房,因城市更新翻修重建的,原则上占地不得超过原建筑合法面积,层高不得超过三层(原合法层高超过三层的,以合法层高为准),高度不得超过10m。

(2)城市规划区内局部房屋翻修,因消防通道退让就地翻修减少占地面积的,可通过增加一层房屋的方式补足原建筑合法总面积;需移址翻修的,在有土地调剂的情况下可增加原建筑宅基地20%面积进行宅基地审批;为支持消防通道退让,将自身宅基地周边的空坪隙地调剂给其他住户建房的,可增加被调剂土地10%的面积进行宅基地审批。增加后的宅基地面积需符合《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公告第5号)第四十四条规定且增加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60㎡,对整个片区翻修的,增加后的宅基地面积需符合《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公告第5号)第四十四条规定。

(3)城市规划区外房屋翻修按农村建房确定层高及占地面积审批,消防通道退让的可参照前款执行。

(4)城市更新规划设计应充分考虑预留社区集体经济建设用地,为片区的后期管理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2.质量安全监管

(1)城市规划区内自建房业主必须聘请有资质的建筑施工队伍,签订施工合同后方可施工;城市规划区外建房业主必须聘请有资质的工匠施工。住建、街道、社区、业委会及监理要加强对施工企业及工匠的管理。

(2)建筑施工队伍及建筑工匠必须按图纸施工,不得超面积超层违法建设。有违法建设的,监理方、社区、业委会应及时制止;不听劝阻的,街道组织城管等相关部门予以拆除,相关拆除费用从共建基金先行列支,然后向建房业主追偿;住建、城管等部门对建筑施工队伍或工匠进行处罚。

(3)自建房施工过程中,各乡(街道)要严格落实“六到场”制度,业委会、社区要协助街道加强项目区日常安全监督管理,制止违法建设等工作;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自然资源和林业局、城管、住建、消防、市场管理等部门依据职能对项目区以集中或抽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对有违法违规施工作业行为的,有建筑质量安全隐患等情况的进行及时制止,并依法处理。

(4)自建房竣工质量不合格的坚决不予验收,违建处置不到位的坚决不予验收,裸房治理不到位的坚决不予验收,未验收办证的坚决不能投入使用,更不能用于经营。

 3.奖励政策

(1)项目区内整体风貌设计、自建房测绘、地勘、监理费用,由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安排财政性资金统一列支。  

(2)项目区内自建房审批涉及土地缴费或处罚办证及基础设施配套费按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整治违章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界市武陵源区集体土地违法建设集中整治房屋办证操作指导细则》、《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国有土地违法建设集中整治房屋办证操作指导细则》文件规定的最低标准执行。

(3)业主因消防通道退让需移址翻修,为片区城市更新作出贡献的,其合法面积的土地缴费全部作为奖励予以返还,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在享受城市更新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再减半收取(整个片区翻修除外)。

(五)实施主体

1.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实施。按照“净化、亮化、绿化、文化”的路径,开展片区内消防道路、强弱电、给排水、燃气等地下管网、停车场、充电桩、公厕、垃圾中转站、路灯、绿化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由政府按资金来源明确实施主体,或由开发企业作为主体予以实施。凡财政资金实施的项目应严格按公开招投标程序实施。

2.业主私有房屋改造的实施。各乡(街道)是房屋改造项目的监管主体,对片区范围内房屋做好立项及相关前期工作。居民房屋需要修缮、改造、拆除重建的,由业主按照整体风貌设计方案,依法依规办理审批手续后建设。

3.提前实施城市更新工作的片区。未列入当年城市更新示范项目的,在完成片区“七到位”,规划设计方案通过评审的,经区城市更新领导小组同意,其项目区内消防通道等路面基础设施可先行实施路基建设,居民自建房改造可提前审批建设。并优先列入为下一年度城市更新示范项目。

(六)后续管理

各乡(街道)是项目后续管理牵头单位,负责对各片区制定后续管理制度,组织确定具体的管理机构(业委会、社区、物业公司等),并加强监督管理,保证管理的连续性、有效性、统一性,确保后续管理持续高效;住建部门要加强对街道、社区业务指导,利用政策性资金持续加大投入;社区、业委会负责具体落实项目后续管理,应不等不靠,以主人翁的姿态抓好“红色驿站”及各项社会管理事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扎实有序完成城市更新工作,成立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完成后自行撤销)。

组      长:张  龚  吴俞萍

执行副组长:李祥永

副  组  长:万齐松  唐汇民  李鹏飞

成员单位:区政府办、区各乡(街道)、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区自然资源和林业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工信局、区司法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文化旅游和商务局、区治违办、区供电公司、区电信公司、区移动公司、区联通公司、区铁塔公司、区水投公司、新泰燃气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区委书记、区长各自领衔主抓主城区一个城市更新项目,包片区委常委和副区长主抓其他乡(街道)城市更新项目。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罗成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部门职责

1.城市更新领导小组针对审批中的政策性障碍及时研究出台政策。

2.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是全区城市更新工作牵头部门,牵头编制片区专项规划,组织并指导各街道城市更新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拟定年度计划,组织审核城区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方案;会同区财政局拟定城区城市更新项目奖补方案;积极用好上级政策,争取上补资金,策划包装并组织实施城市更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做好自建房的审批监管、地勘、设计及监理等服务工作。

3.区自然资源和林业局负责制定片区内土地供应政策、规划许可、统筹土地出让收入;配合街道、社区、业委会对项目区内逐户进行房屋合法性确权及空坪隙地的测绘工作;负责牵头办理自建房处罚办证、用地规划审批等工作。

4.各乡(街道)按照上报的项目以及专项规划等要求,制定本辖区城市更新年度实施方案、项目后续管理方案,组织办理自建房建设审批手续;在项目实施前应引导社区及业委会完成道路红线的土地平整工作;在项目启动时应主动和各银行对接,协助建房居民办理银行贷款。

5.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负责农村自建房审批工作,协助城乡结合部城市更新,争取上级资金等工作。

6.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协助乡(街道)搞好项目区内控违拆违、场地清理,协助搞好在建项目监管工作。

7.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工信局负责指导本区开展城市更新项目立项审批,协调指导片区内通信网络设施改造,争取上级资金等工作。

8.区财政局会同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拟定区城市更新项目奖补方案,负责统筹安排城市更新项目奖补资金和工作经费,并指导和监督资金使用。

9.区司法局做好项目全过程跟踪,对《实施方案》及相关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协助街道处理好各类纠纷,为城市更新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10.区治违办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查考核违法建设处置工作。

11.区文化旅游和商务局全程跟踪搞好协助区内的招商工作,积极为城市更新项目融入新业态。

12.林业、环保、水利、交通等相关职能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履行城市更新项目建设审批职能,从政策、资金等渠道大力支持城市更新工作。

13.各专业经营单位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通信、电力、自来水、燃气等经营单位应主动支持城市更新项目建设,自行负责项目区红线内管线迁改工作。

(三)宣传发动

为了城市更新项目能够落地实施,区宣传部门要在主流媒体开展宣传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到基层开展调研,宣传《实施方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业主答疑解惑;街道、社区要组织片区居民自主成立业主委员会,积极召开学习、讨论等相关会议,了解业主的建设意愿,提供合理化规划设计意见,真正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让“群众主体、业主自治”贯穿城市更新工作全过程。

(四)资金筹集

1.财政性资金

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工信局、财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和林业局、农业农村水利局、乡村振兴等部门,针对下一年度城市更新示范项目积极主动申请中央、省补助及预算资金;区财政预算安排资金;片区内土地资源和特许经营等收益。

2.民间资本

(1)自建房设计、主体和装修建设,由居民自行出资实施房屋改造。

(2)社会捐赠,鼓励社会贤达为城市更新捐赠资金和财物,主要用于片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建成运营后并设立永久性光荣榜,形成良好氛围)。

3.企业资本

(1)加大招商力度,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吸引社会企业资本投入城市更新建设。

(2)区国有企业可适时投入资金,用于城市更新营利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4.金融支持

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金融服务产品,融入城市更新工作。

(五)奖励机制

研究出台《城市更新工作奖励办法》,鼓励街道、社区居民积极投入自建房更新改造工作。



附件1

区政府第八届第49次常务会议汇报材料(2024年第6次)

关于武陵源区城市更新实施方案情况汇报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11日)

一、传达省、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

(一)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

2月29日上午,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在长沙召开。会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一级巡视员鹿山传达了毛伟明省长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批示。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蒋涤非出席并讲话。

蒋涤非要求,今年要聚焦重点难点,推动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现新突破。一要坚决守牢住建领域安全底线。二要持续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三要大力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四要切实提高城乡建设品质。五要有效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六要持续优化住建系统行风作风。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唐道明作工作报告,总结2023年工作,部署2024年重点任务,动员全系统固本强基、改革创新,奋力开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二)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

3月13日上午,张家界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召开副市长赵云海出席会议。

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胜作工作报告回顾2023年成绩,布置2024年工作。

赵云海副市长给予过去一年住建系统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他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建筑领域安全隐患治理,要一单四制、专班治理。房地产领域风险防治,要坚持系统思维、因城施策。城乡基础设施补短补齐,要抢抓机遇、全域覆盖。建筑业转型升级,要规范市场、形成链条。营商环境改善提升,要推进“工改”、优化审批。党风廉政建设,要严字当头、狠抓落实,在建设新时代美丽张家界中体现新担当、展现新作为、作出新贡献。

二、城市更新实施方案情况汇报

(一)制定过程

我局10月开始,组织各乡街道、村居、居民代表、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司法局等相关部门召开9次城市更新方案意见征求、讨论等会议,城市更新项目现场调研工作16次,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董波多次指导并提出建设性意见,经过7次修改后基本确定《武陵源区2024年城市更新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具体见附件一。

(二)主要内容

方案内容由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原则,项目实施,工作要求五部分组成,方案有以下亮点。

1.项目申报前期工作。(1)社区(村、居)发动。凡是群众有城市更新愿望,并列入城市更新项目库的区域,可启动项目申报前期工作。(2)业主自治。一是组织全体业主签订《自愿支持配合城市更新项目的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承诺服从社区、业委会统一安排。二是设立城市更新共建基金,由业委会设立的专用账户管理,按财经管理制度收支,主要用于本项目土地调剂、消防红线退让、拆除在建的违章建设及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城市更新前期工作,结余部分可用于后期管理等工作。

2.项目申报。以街道为单位,对业委会成立到位,《承诺书》签订到位,共建基金缴纳到位,房屋建筑及土地面积合法性确权公示到位,违建拆除到位,清场到位(以下简称“七到位”)的可申报年度示范项目。

3.项目规划。明确了项目启动条件和规划设计公司选定方式,规范了项目规划设计实施步骤。在项目规划设计实施过程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充分征求各方业主的意见,实现人民群众为主导。

4.审批监管。(1)规划指标。一是城市规划区内不得新开宅基地建设自建房。二是城市规划区内局部房屋翻修,因消防通道退让就地翻修减少占地面积的,可通过增加一层房屋的方式补足原建筑合法总面积。三是城市规划区外房屋翻修按农村建房确定层高及占地面积审批,消防通道退让的可参照前款执行。(2)质量安全监管。一是城市规划区内自建房业主必须聘请有资质的建筑施工队伍,签订施工合同后方可施工;城市规划区外建房业主必须聘请有资质的工匠施工。二是自建房施工过程中,各乡(街道)要严格落实“六到场”制度。三是自建房竣工质量不合格的、违建处置不到位的、裸房治理不到位的坚决不予验收,未验收办证的坚决不能投入使用,更不能用于经营。(3)奖励政策。业主因消防通道退让需移址翻修,为片区城市更新作出贡献的,其合法部分的土地缴费全部作为奖励予以返还(整个片区翻修除外)。

5.实施主体。(1)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实施由政府按资金来源明确实施主体,或由开发企业作为主体予以实施。(2)业主私有房屋改造的实施由各乡(街道)担任监管主体。(3)未列入当年城市更新示范项目的,在完成片区“七到位”,规划设计方案通过评审的,经区城市更新领导小组同意,其项目区内消防通道等路面基础设施可先行实施路基建设,居民自建房改造可提前审批建设。并优先列入为下一年度城市更新示范项目。

6.后续管理。各乡(街道)是项目后续管理牵头单位,负责对各片区制定后续管理制度。

7.工作要求。(1)成立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2)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3)明确资金筹集方式。(4)考核奖惩。一是出台《城市更新工作奖励办法》。二是区绩效办将城市更新工作列入绩效考核,对城市更新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列入当年先进。

(三)2024年工作安排

1.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方案》组建工作班子,进行工作调度。军地、索溪、锣鼓塔、天子山四个街道要组成工作专班,发动群众开展城市更新专项前期工作。

2.区住建局积极策划包装中央预算内项目、特别国债、专项债等项目,配合发改局最大限度争取项目资金,投入城市更新项目建设,(详见附件二)。

3.全力推进陈家岗城市更新示范项目。一是渣土清运,二是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三是项目包装。

4.对鸡公崖、野猫峪、王家峪、电视台周边、七门乪等五个片区城市更新方案按程序提请城市空间规划委员会研究,审定后可适时进行拆除违建、消防通道退让、房屋翻修等前期工作,待项目资金下达,即可进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5.加速推进锣鼓塔、天子山街道两个示范项目的设计、招商工作。

(四)请求事项

1.请求本次会议通过《张家界市武陵源区2024年城市更新工作实施方案》。

2.将军地坪街道陈家岗城市更新项目、索溪峪街道鸡公崖城市更新项目、锣鼓塔街道青山组城市更新项目、天子山街道江雾峪城市更新项目等四个项目列为2024年第一批城市更新示范项目,将军地坪街道王家峪城市更新项目、野猫峪城市更新项目、索溪峪街道文丰袁家峪城市更新项目列为2024年城市更新示范储备项目(如上级补助资金下达,可提前实施)。

3.请求适度解决城市更新前期工作经费。


附件2

2024年围绕城市更新包装策划的项目

1.鸡公崖城市更新方案策划包装的项目

(1)武陵源区七门锣片区排水防涝工程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七门锣片区 6、7、8 组,敬老院周边低洼地段造,排水主干管4400.00米(DN300—500),检查井180座,沥青路面恢复2400.00m2,混凝路面恢复2400.00m2,雨水管道恢复2000米,污水管网恢复1200(DN300—500)米;七、八街的主干管排水管网完善新建1592米(DN300—500),路面恢复10248.00m2,人行道恢复1592.00m2,行道树恢复150米。项目完成后将会大幅提升项目片区的防洪排涝能力,减少区域出现内涝的概率。项目建设投资3438.58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2594.9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42.30万元,预备费501.32万元。资金主要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进展:已完成可研、立项、用地审批、初设审批,已推送至省发改项目储备库。

(2)张家界市武陵源区黄龙路片区地下管网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黄龙路刘家里污水处理站旧址新建提升泵站(1000m³/d)一座,犀牛寨污水处理站旧址新建提升泵站(2000m³/d)一座,泵站至污水处理厂提升管道6000米,黄龙路沿线改造污水主支管网12000米,改造雨水管网8000米,改造供水管网10000米,改造燃气管网10000米,改造强弱电管网15000米,新增雨污检查井600座,道路恢复35000平方米及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总投资为825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4950万元,项目单位自筹3300万元。项目进展:已完成可研,立项。

(3)张家界市武陵源区黄龙洞片区排水防涝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在刘家里污水处理站旧址新建提升泵站(4000m3/d)一座; 片区改造污水管网5500米;改造雨水管网5500米;改造泄洪沟渠1500米;铁厂溪整治1500米;河口和杨家坪排水及排污管网改造2200米,路面恢复3000平方米及其他配套基础设施恢复。项目总投资为4800.0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或国债3057.0万元,项目单位自筹解决1743.万元。项目进展:已完成可研,立项,正在进行方案设计,推送省发改项目储备库,为黄灯项目。

2.七门逻城市更新设计方案策划包装的项目

武陵源区索溪老街小区周边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1)燃气管网更新改造工程:燃气专用管Dn90及以下4000米,镀锌钢管Dn40及以下10000米,不锈钢波纹管8000米,调压箱及调压箱智能控制设备25套,智能报警切断设备900套;(2)雨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雨水管2000米,检查井100座;(3)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DN150供水管7000米,DN110以下供水管20000米,智能水表改造。预计总投资16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303.0万元(资金分配为燃气工程投资717.6万元,雨水管网工程投资123.4万元,供水工程投资462.0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217.0万元,基本预备费80.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960.0万元,项目单位自筹解决640.0万元。项目进展:已完成可研、立项,推送至省发改委项目储备库。

3.文丰袁家峪城市更新方案策划包装的项目

(1)武陵源区文丰片区老旧小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期)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文丰路道路改造1010m,道路路幅宽22m,设计车速为50km/h。路基土石方及边坡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雨污排水工程、路灯照明、绿化工程沿河景观及挡墙工程、交通工程、电力电信工程、强弱电工程以及现状杆管线迁改和其他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总投资为4700.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资金3055.0万元,项目单位自筹解决145.0万元。项目进展:已完成可研、立项、初设审批,已推送至省发改项目储备库。

(2)武陵源区喻家嘴片区老旧小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喻家嘴片区道路提质改造3600米,配套雨污管网改造2200米,检查井50个,供水管网改造2400米,燃气管网提质改造2400米,综合通信管网改造4800米,新增路灯40盏及完善片区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喻家嘴片区(北线)游客疏散通道一条,改扩建喻家嘴片区(南线)游客疏散通道一条;建设索溪河排灌站一座等。项目总投资为895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或国债资金5370.0万元,项目单位自筹解决3580.0万元。项目进展:已完成可研,立项。

(3)张家界市武陵源区索溪峪片区排水防涝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在刘家里污水处理站旧址新建提升泵站(4000m3/d)一座;片区新建雨水管网8500米,新建污水管网8500米;铁厂溪河道疏浚1500米;河口和杨家坪排水及排污管网改造2200米;白虎溪河道疏浚1200米,河道护堤改造2400米;文丰溪河道疏浚1800米,河道护堤改造3600米;岩门溪河道疏浚1500米,改造泄洪沟渠1500米;观音路道路提质改造及配套雨污管网建设1800米;建设片区市政设施信息平台,安装防洪排涝终端信息采集和预警监控设备15套。项目总投资为9650.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或国债5790.0万元,项目单位自筹解决3860.0万元。项目进展:已完成可研、立项。

4.电视台周边城市更新策划包装的项目

(1)武陵源区电视台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主要改造内容及规模:提质改造道路5000m(配套建设人行道、行道树、路灯照明等基础设施),新建污水管网3000米,雨水管网5000米,改造建设停车场20000平方米、充电桩40处,改造建设物流站2处,新建海绵渗透绿地25000平方米,新建休闲健身主题公园3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4500.0万元,其中建安及基础设施费4095.0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270.0万元,基本预备费135.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2250.0万元,项目单位自筹2250.0万元。项目进展:已完成招投标,因项目资金来源问题,暂未施工。

(2)武陵源区沙坪施家乐小区(包含广电局宿舍)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小区道路改造11400平方米,消防通道改造9600平方米,供电管网改造2700米,通信网络管线改造1500米,给水管网改造2200米,排水管网改造2200米,燃气管道改造1200米,消防配套设施20处,智慧停车设施2处,集中式充电桩30处,小区安防设施30套,安防监控中心1处,环境景观配建150平方米,便民设施2处道路设施70处等。项目概算总投资1800万元。项目进展:已完成招投标,正在做施工前期准备。

(3)武陵源区文旅局片区老旧小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片区道路提质改造2800米、停车场改造2500m及增设充电桩30套、供水管网改造2400米、雨水管网改造2800米、污水管网改造2600米、电力管网工程改造4200米、综合通信管网改造4600米、燃气管网500米、检查井150个、新增路灯150盏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进展:已完成可研、立项、初设审批,已推送至省发改委项目储备库。

(4)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宝峰路片区排水防涝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宝峰溪河道整治1500米、宝峰路排水管网改造1500米、路面恢复3000平方米;电视台周边污水管网改造3000米、雨水管网改造5000米、新建检查井220座;王家溪清淤疏浚1200米、王家溪河堤整修1200 米、王家溪生态护坡6000m2、排水沟渠整修2000米;高云路道路提质改造6000m2、雨污支干管2400米,检查井60座;魅力湘西污水管网改造1400米、路面恢复3000m2、地下通道提质改造;索溪河段建设3座排灌站;建设片区市政设施信息平台,安装防洪排涝终端信息采集和预警监控设备20套。项目总投资91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或国债资金5460.0万元,项目单位自筹解决3640.0万元。项目进展:已完成可研、立项,推送至国家发改委,为黄灯项目。

5.野猫峪城市更新策划包装的项目

(1)武陵源区吴家峪社区片区(含老公安局宿舍、电力公司宿舍湘法酒店宿舍、山水华庭小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片区道路改造18000m2,新建挡墙3500m3、雨污管网改造4200m、强弱电改造9500m、场地改造1500 m2、配套健身游步道建设1000m、片区配套服务设施以及亮化照明工程、消防设施、安防工程、综合服务设施等。项目总投资为4800.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3120.0万元,项目单位自筹解决1680.0万元。项目进展:已完成可研、立项、初设审批,已推送省发改委项目储备库。

6.画卷路片区城市更新策划包装的项目

(1)武陵源区画卷路社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燃气管网更新改造工程:Dn90及以下燃气专用管12000米,Dn40及以下镀锌钢管3000米,不锈钢波纹管2000米,调压箱及调压箱智能控制设备10套,智能报警切断设备1200套;雨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雨水管3500米,检查井150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DN150 供水管1200米,DN110以下供水管2800米,智能水表改造。项目估算总投资100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600万元,项目单位自筹解决400万元。项目进展:已完成招投标,正在做开工前期准备。

(2)武陵源区高云片区(王家溪)排水防涝工程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片区王家溪清淤疏浚1200米,王家溪河堤整修1200米,王家溪生态护坡6000 m2;片区排水沟渠整修2000米;高云6、7、8 组道路改造6000 m2,新建雨污支干管2400米(DN400)检查井60座;画卷路雨污支于管网改造2400米;魅力湘西污水管网改造400米;路面恢复3000m2等。项目总投资为4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2400.0万元,项目单位自筹解决1600.0万元。项目进展:已完成可研、立项、初设审批,已推送国家发改委,为黄灯项目。

(3)高云片区基础设施配套(武陵源区画卷路片区老旧小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片区新建路网道路2800米;画卷路社区低洼地段改追及新建生态停车场4000平方米;新建雨污支干管2400米(管径400),检查井60座及强弱电改造1200米;燃气管网更新改造工程:燃气专用管Dn90及以下12000米,镀锌钢管Dn40及以下3000米,不锈钢波纹管2000米,调压箱及调压箱智能控制设备10套,智能报警切断设备1200套; 片区道路设施改善1300米及附属配套设施建设等。项目进展:已完成可研、立项、初设审批,已推送至省发改项目储备库。

7.天子山中湖片区城市更新策划包装的项目

(1)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天子山片区地下管网改造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天子山片区污水管网检测(CCTV等)10km,污水管网修复3km,雨污分流新建排水沟2km,修复检查井200座,片区排水地理坐标信息系统(GIS)建设;天子山街道供水管网改造4500米,智能水表196户,污水管网改造1900米,新建排水户接入污水管10500米,新建化粪池68座,新建检查井入户井265座,路面恢复12000平方米;天子山片区向家坪雨水管网改造3000米、污水管网改造6000米,路面恢复12000平方米及其他配套基础设施恢复等。总投资为6754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4052万元,项目单位自筹2702万元。项目进展:已完成可研,正在申报立项。

(2)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天子山片区排水防涝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天子山黄龙泉河道整治2000米,白蛇溪河道整治1800米,改造黄龙泉生态护堤5400m2,改造白蛇溪生态护堤1600米,向家坪排水泄洪渠改造1800米、排水管网改造3000米、污水管网改造6000米,路面恢复12000m2及其他配套基础设施恢复。项目总投资480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或国债资金3057.00万元,项目单位自筹解决1743.00万元。项目进展:已完成可研、立项、初设审批,已推送至国家发改委,为黄灯项目。

8.武陵源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1)对武陵源区的排水管网实施修复、更换改造及新建部分污水管网主要包括对武陵源一中至文丰路、朝阳路、未央路、武陵中路等区域进行18公里的老旧污水管道的更换、修复及改造;在武陵山大道、G241 国道电视台侧等区域新建约12公里DN400-600污水管道;配套建设污水检查井1225座、倒虹吸4座,并对管网施工过程中破坏的路面及周边绿化进行修复美化。(2)对索溪峪污水处理厂扩容膜组件8套,将污水处理总规模从2.2×104m3/d提升至2.6×104m3/d。(3)建设武陵源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综合信息平台,加强对武陵源区市政基础设施的监控范围和力度,实时掌握市政基础设施运行状况。经估算,本项目总投资估算6275.8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993.1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71.37万元,预备费711.38万元。资金来源: (1)中央预算类资金3765.53万元,占比60%;(2)发行专项债卷筹集资金1882.77万元,占比30%;(3)项目单位自筹627.59万元,占比10%。项目进展:已完成可研、立项、初设审批,已向省发改委正式申报,省发改委已推送至国家发改委。

9.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武陵路地下管网改造工程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武陵源区武陵路建设综合管廊,综合管廊全长4500米,综合管廊入廊管线包括供水、强弱电、燃气及污水管网四大类,同时配套建设管廊的消防工程、排水工程、通风工程、供电及照明工程、防雷工程、监控与报警系统、标识和监控中心等附属工程。总投资为975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5850万元,项目单位自筹3900万元。项目进展:已完成可研,正在申报立项。

10.后山公园设计方案策划包装的项目

(1)张家界市武陵源区索溪河流域绿色发展试点示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将索溪峪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总规模从2.2万立方米/天提升至2.6万立方米/天;在金杜村建设处理能力50吨/天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1套;索溪河流域沿线(主城区+城乡结合部位)新建污水管网59.3千米,管网修复4.3千米,错混接改造100处,接户管19.23千米;生态修复:河滨带面积约42550平方米(合64亩);河道生态护岸700米;配套工程:建设生态堤岸3509米,河道清淤2.1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835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11010万元,项目单位自筹解决7340万元。

项目进展:已推送至省发改项目库,正在做可研、立项前期工作。


附件3                                                                        城市更新知识

城市更新是一种将城市中已经不适应现代化城市社会生活的地区作必要的、有计划的改建活动。城市更新的目的是对城市中某一衰落的区域进行拆迁、改造、投资和建设,以全新的城市功能替换功能性衰败的物质空间,使之重新发展和繁荣。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对客观存在实体(建筑物等硬件)的改造;另一方面是对各种生态环境、空间环境、文化环境、视觉环境、游憩环境等的改造与延续,包括邻里的社会网络结构、心理定势、情感依恋等软件的延续与更新。在欧美各国,城市更新起源于二战后对不良住宅区的改造,随后扩展至对城市其他功能地区的改造,并将其重点落在城市中土地使用功能需要转换的地区。城市更新的目标是针对解决城市中影响甚至阻碍城市发展的城市问题,这些城市问题的产生既有环境方面的原因,又有经济和社会方面的原因。

2019年11月20日,中国城市更新(长三角)峰会在沪举行,2019年12月13日,城市更新受到中央政策鼓励;2020年,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国办发〔2020〕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科〔2023〕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扎实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通知》;2021年,湖南省和张家界市分别出台政策,湘政办发〔2021〕5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张政办发〔2021〕17号《张家界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试行)》、张政办发〔2023〕16号《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实施意见》;2022年,城市更新试点城市接进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江西省、浙江省及我省长沙市等作为试点城市开始推进这项工作;2023年伊始,市政府要求各区县组织到全国城市更新试点地区考察学习,9月下旬,市政府组织在武陵源召开城市更新的现场交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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