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事项类型 |
对应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名称 |
公开内容 |
公开内容标题 |
公开内容上传形式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1 |
公开渠道和载体1 (“■”表示必选项,“□”表示可选项) | 公开层级2 |
公开渠道和载体2 (“■”表示必选项,“□”表示可选项) |
备注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市级 | 县级 | ||||||||||||
1 |
绿化管理 |
损坏城市树木花草 |
政务服务事项 |
1、对损坏城市树木花草的;擅自修剪或者砍伐城市树木的;砍伐 、擅自迁移古树名木或者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者死亡的;损坏城市绿化设施的处罚;对未经同意擅自在城市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行为 的,或对不服从公共绿地管理单位管理的商业、服务摊点的处罚; 对未经同意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或者经批准占用公共绿地期满未退还行为的行政处罚;对损坏草坪、花坛、绿篱 、绿带的或损坏园林绿化设施的处罚;对擅自砍伐树木的处罚;对损伤城市树木行为的行政处罚;对损伤古树名木、砍伐古树名木且不构成犯罪的行政处罚 |
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公示; 2. 办事指南相关信息公示; 3. 对行政处罚情况公示; 4. 救济渠道公示 。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公示;执法人员名单公示:; 2.具体见“互联网+ 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中办事指南; 3.救济途径:文字公开 |
《城市绿化条例 》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武陵源区城管执法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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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办事指南相关信息,如: 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执法依据;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 |||||||||||||||||||
处罚决定 | |||||||||||||||||||
救济渠道 | |||||||||||||||||||
2 |
绿化管理 |
擅自砍伐城市树木 |
政务服务事项 |
1、对损坏城市树木花草的;擅自修剪或者砍伐城市树木的;砍伐 、擅自迁移古树名木或者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者死亡的;损坏城市绿化设施的处罚;对未经同意擅自在城市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行为 的,或对不服从公共绿地管理单位管理的商业、服务摊点的处罚; 对未经同意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或者经批准占用公共绿地期满未退还行为的行政处罚;对损坏草坪、花坛、绿篱 、绿带的或损坏园林绿化设施的处罚;对擅自砍伐树木的处罚;对损伤城市树木行为的行政处罚;对损伤古树名木、砍伐古树名木且不构成犯罪的行政处罚 |
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公示; 2. 办事指南相关信息公示; 3. 对行政处罚情况公示; 4. 救济渠道公示 。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公示;执法人员名单公示: 2.具体见“互联网+ 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中办事指南; 3.救济途径:文字公开 |
《城市绿化条例 》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武陵源区城管执法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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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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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办事指南相关信息,如: 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执法依据;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 |||||||||||||||||||
处罚决定 | |||||||||||||||||||
救济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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