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源区施家乐小区(四期)综合功能用房15#综合楼(配套)招租项目竞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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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28
施家乐小区(四期)综合功能用房15#综合楼(配套)招租项目,经批准进行网上公开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施家乐小区(四期)综合功能用房15#综合楼(配套)招租项目为房屋建筑整体招租,位于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军地坪街道宝峰路社区施家乐小区(四期),15#综合楼共2层,建筑面积约500㎡。该房屋可以用于经营:便民服务类、日用百货销售类、医药养生保健销售类、餐饮旅游服务类、办公用品销售类等不影响小区业主居住生活安全的经营范围,严禁用于耗水、耗电量大或其他有污染和噪音的项目等以及社区认为不宜从事的其他经营范围。
二、公开竞价起始价、保证金、竞价幅度要求
项目名称 | 公开竞价起始价(元) | 保证金(元) | 竞价幅度(元) | 备注 |
施家乐小区(四期)综合功能用房15#综合楼(配套)招租项目 | 80000.00/年 | 20000.00 | 2000.00 |
三、竞价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按竞价公告要求缴纳竞价保证金。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四、竞得人的确定
本次竞价采用多轮竞价方式,本项目设置保留价(底价80000.00元/年),根据报价情况,将不低于保留价(底价)的竞价人按照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3个竞得候选人,不足3个竞得候选人的,按实际个数确定,以所有有效竞价人报价的最高价为成交价。在公开竞价报告确定的竞得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竞得人。竞价结果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与招租人签订合同,若第一竞得候选人主动放弃或因未按时与委托方签订合同而被取消资格后,第二候选人的报价仅低于第一候选人一个幅度,则第二候选人依次递补为竞得人,按实际报价成交;低于一个以上幅度的,按低于第一候选人一个幅度的报价成交。第三候选人以此类推。若竞得候选人均不接受此成交条件,招租人重新组织竞价活动。
五、公开竞价时间及地点
1.公告时间:2024年11月28日9:00至2024年12月05日17:00;
2.竞价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 年12月 05 日17:00;
3.自由竞价开始时间:2024 年12月 06 日09:00;
4.限时竞价结束时间:2024 年12月 06 日11:00。
5.竞价地点: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军地坪街道宝峰路社区二楼会议室(现场叫价)
六、报名时间、资料及保证金缴纳、退还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8日9:00至2024 年12月 05 日17:00,每日上午8:00时到12:00时,下午14:00时到17:3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报名资料:法定代表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保证金缴纳方式:现金形式。
4.保证金退还方式:未竞得人当场无息退还,竞得候选人待竞得人签订协议后予以无息退还。若竞价招租期间发现报名竞价人有串通、恶意竞价等违规现象,出租人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并不退还其报名竞价定金。如竞价成功人有反悔、弃租等违规行为,不退还报名竞价定金。竞价招租成功后,竞得人保证金转为租赁期押金。
七、竞价人须知
1.竞价成功人为承租人,承租人必须严格道守竞价时或签订合同时的承诺,按照招租的经营范围来经营,未经社区允许不得擅自扩大或变更经营项目。否则,出租人有权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并保留追究承租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2.租赁期限
(1)自竞价成功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房屋租赁期限为十二年,结合现状实际决定给予6个月的装修期(免租),总租赁期为十二年半。租赁期满、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出租人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场地,承租人应如期归还;
(2)租赁期满若出租人不改变该房屋的用途继续对外出租的,出租人可以以公开竞价招租或是续租的方式确定承租人。
3.租金支付时间及方式
承租人必须及时交纳租金,租金采用一年一付(不含装修期)。租赁期分为两个周期,前六年为第一个周期,后六年为第二个周期。前六年的第一个周期以竞价成交价为租金,后六年的第二个周期以前六年的周期租金为基础上涨10%。承租人需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当日向出租人支付租金。承租人所交的竞价保证金则作为租赁期间的押金(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房租逾期一次扣20%的押金)。房屋租赁的具体事项、内容以《房屋租赁合同》文本内容为准。
4.装修改造
(1)此次招租招标的房屋均由承租人自行设计并进行装修改造,所有装修改造经费及设备设施配备均由承租人承担,为保证建筑物安全性;
(2)承租人在对所承租的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设备时不得破坏房屋结构并确保安全,如有损坏,应负责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租人在承租期内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承租人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承租人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3)租赁期满,出租人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对由承租人所出资的房屋装修、装饰及添附设备按照以下办法处理:可移动的部分由承租方自行移除,不可移动的部分由出租人无偿获得,出租人不予经济补偿。
5.租赁期间其他费用:房屋租赁期限内发生的一切物业管理、水、电、网络及工商、税务、市容等费用皆由承租人承担。
6.承租人在使用期间一旦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承租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7.承租人需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出租人的相关规定,承租人因开展经营活动产生的所有纠纷与出租人无关。
8.现场勘验:报名竞价人可自行到现场勘验。凡参加本次公开竞价招租的均视为认可该房产的所有现状,招租人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租人名称:湖南省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军地坪街道宝峰路居民委员会
地址:湖南省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军地坪街道宝峰路社区朝阳路16栋1号
项目联系人:毛女士 电 话:0744-5558131
保证金缴纳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744-561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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