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武陵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武陵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抓实抓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相关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切实履行法定主动公开职责。充分发挥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主管单位责任,根据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内容,设置机构职能、统计数据、行政许可、预决算、权责清单等21项主动公开事项,公开发布区政府全体会议2次,政府常务会议15次,围绕相关政策和文件发布解读2期,集中公开以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废止0件。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申请。按照“依法依规便民”原则,及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发布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须知和受理流程,开放网络在线受理平台,进一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有关要求规范答复文书格式,落实审查程序,全面提升提升信息公开申请、答复规范性。2023年,区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共办理完成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严格按照《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对提请以区人民政府或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文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严格审核,对主动公开类文件,在审查后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公开,做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4 | 0 | 2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1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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