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武陵源区审计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 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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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主体:武陵源区审计局

行政执法范围:武陵源区

审计纪律监督电话:0744-5622116(武陵源区纪委监委驻武陵源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财政局大楼402室)

举报投诉电话:0744-5618016

一、行政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十一条和第一百零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条、第十六条至第三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三条、第五条。

4.《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二条。

二、行政执法主体单位:

武陵源区审计局(武陵源区武陵路258号)

武陵源区审计局直属项目审计中心(武陵源区武陵路258号)

三、执法人员情况  

序  号

姓  名

执法证号

职  务

1

谢育恒

18070226001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

刘  刚

18070226002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3

毛  贝

18070226003

总审计师

4

陈华美

18070226004

一级主任科员

5

王邦勋

18070226005

二级主任科员

6

施琼慧

18070226006

办公室负责人

7

文  艺

18070226007

经责资环审计股负责人

8

赵勇军

18070226008

项目审计中心工作人员

9

陈初元

18070226009

项目审计中心工作人员

10

赵丁瑶

18070226010

行政事业股工作人员

11

熊微

18070226011

行政事业股负责人

四、审计局主要职能

网址链接: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审计局机构职能

五、法律救济途径及渠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当事人对本机关作出的行政执法行为具有以下权利和救济途径:

1.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申请听证、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权利,对行政执法机关违法行为侵犯其人身权或造成财产损失的有获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2.救济途径。当事人如对本机关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或行为,可以选择以下之一法律救济途径:1.自收到决定书或行政强制行为实施之日起六十日内有权向武陵源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自收到决定书或行政强制行为实施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审计执法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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