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 2024-01-11

浏览量:

字体:

打印



一、行政执法主体: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发展和改革局

二、执法职能:武陵源区范围内发展和改革

三、办公地址:武陵源区军地坪街道未央路15号

四、联系方式:0744-5619530


 

五、行政执法人员信息

序号

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执法领域

执法证件编号

1

蔡永康

武陵源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展和改革

18070203002

2

吕宾

武陵源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展和改革

18070203003

3

李文定

武陵源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展和改革

18070203004

4

代桂香

武陵源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展和改革

18070203005

5

胡海燕

武陵源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展和改革

18070203007

6

邱灿梅

武陵源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展和改革

18070203008

7

毛成勇

武陵源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展和改革

18070203009

8

张琳

武陵源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展和改革

18070203011

9

薛云

武陵源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展和改革

18070203012

10

罗露

武陵源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展和改革

18070203014

11

屈泽清

武陵源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展和改革

18070203015

12

赵瑛

武陵源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展和改革

18070203016

13

刘经科

武陵源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展和改革

18070203017

14

唐泽伟

武陵源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展和改革

15174492913

15

廖成勇

武陵源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展和改革

13974472165


六、权利救济

1.在我局作出行政许可前,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符合听证条件的,可依法申请听证。

2.当事人对我局作出的行政具体执法行为前,自认为有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应当在知道被申请人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可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或自知道该具体执法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七、监督方式

(一)执法监督部门: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发展和改革局投资综合股

(二)监督电话: 0744-562734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