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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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武劳人仲委发〔2024〕2号
关于聘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的通知
因案情需要及人事变动,为公正及时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条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本委决定聘任李彬、余衍楚为兼职仲裁员,聘任期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8月20日
作者:
编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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