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发布时间: 2025-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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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王龙友 联系电话:  153xxxx6991  
序号检查事项实施依据具体检查对象(含数量)或 “双随机”抽查对象(含总数及比例)检查内容(项目)拟实施检查时间检查方式年度检查频次承办机构是否属跨部门联合检查(如是,需写明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备注
1安全生产检查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③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共12家客货运企业 1.张家界泰安客运有限公司 2.张家界新兴危化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3.张家界市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武陵源分公司 4.张家界易程天下环保客运有限公司 5.张家界云安运输发展有限公司 6.张家界运兴旅游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阳光车队 7.张家界祥荣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8.张家界武陵源区国晋渣土有限公司 9.张家界武陵源区庆峰渣土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10.张家界安恒物流有限公司 11.张家界春祥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12.张家界市公共交通发展有限公司武陵源分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包括是否定期开展安全培训与应急演练;是否定期检查车辆安全性能情况,车辆灭火器、逃生锤等相关安全设施是否有效齐全;驾驶人是否具备相关从业资格,是否存在酒醉驾、毒驾等重点违法行为;车载监控视频、GPS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对超速、疲劳驾驶等行为及时处理。每季度至少一次现场检查4次张家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是。牵头部门:张家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配合单位:张家界市公安局武陵源公安分局、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应急管理局、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一般检查
           
           
填写说明: 1.检查事项、实施依据、承办机构栏应与本单位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保持一致。其中,“实施依据”栏需列明以下内容:①法律法规规章名称(含规章令号);②具体条、款、项、目;③引用相关条文原文。 2.根据投诉举报、转(交)办、数据监控等实施的触发式行政检查,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执行,不列入本计划。 3.“检查方式”栏主要包括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三种,各单位在该栏目中可结合本单位实际细化具体检查手段等表述。 4.第四栏中“具体检查对象”应列明具体检查对象名单,或者精准描述检查对象具体范围;“备注”栏,需明确本项检查是否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或一般检查等情形。 5.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本表应在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同意备案后,由制定机关15日内协调本级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6.各单位与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沟通一致后,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在表格栏目外适当增加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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