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填报单位(盖章): | 联系人:王龙友 联系电话: | 153xxxx6991 | |||||||||
序号 | 检查事项 | 实施依据 | 具体检查对象(含数量)或 “双随机”抽查对象(含总数及比例) | 检查内容(项目) | 拟实施检查时间 | 检查方式 | 年度检查频次 | 承办机构 | 是否属跨部门联合检查(如是,需写明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 | 备注 | |
1 | 安全生产检查 |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③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 共12家客货运企业 1.张家界泰安客运有限公司 2.张家界新兴危化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3.张家界市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武陵源分公司 4.张家界易程天下环保客运有限公司 5.张家界云安运输发展有限公司 6.张家界运兴旅游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阳光车队 7.张家界祥荣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8.张家界武陵源区国晋渣土有限公司 9.张家界武陵源区庆峰渣土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10.张家界安恒物流有限公司 11.张家界春祥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12.张家界市公共交通发展有限公司武陵源分公司 |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包括是否定期开展安全培训与应急演练;是否定期检查车辆安全性能情况,车辆灭火器、逃生锤等相关安全设施是否有效齐全;驾驶人是否具备相关从业资格,是否存在酒醉驾、毒驾等重点违法行为;车载监控视频、GPS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对超速、疲劳驾驶等行为及时处理。 | 每季度至少一次 | 现场检查 | 4次 | 张家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 | 是。牵头部门:张家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配合单位:张家界市公安局武陵源公安分局、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应急管理局、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 一般检查 | |
填写说明: 1.检查事项、实施依据、承办机构栏应与本单位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保持一致。其中,“实施依据”栏需列明以下内容:①法律法规规章名称(含规章令号);②具体条、款、项、目;③引用相关条文原文。 2.根据投诉举报、转(交)办、数据监控等实施的触发式行政检查,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执行,不列入本计划。 3.“检查方式”栏主要包括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三种,各单位在该栏目中可结合本单位实际细化具体检查手段等表述。 4.第四栏中“具体检查对象”应列明具体检查对象名单,或者精准描述检查对象具体范围;“备注”栏,需明确本项检查是否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或一般检查等情形。 5.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本表应在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同意备案后,由制定机关15日内协调本级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6.各单位与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沟通一致后,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在表格栏目外适当增加栏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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