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张家界市武陵源区畅通水电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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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武陵源区畅通水电服务有限公司1 名特种作业人员(高空作 业)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 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 定,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2年版)第 一章第一节十三(一)之规定,处人民币贰仟元(2000.00)整罚款的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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