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张家界市武陵源区2020年政务管理服务工作要点》和《张家界市武陵源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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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及驻武各单位: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2020年政务管理服务工作要点》和《张家界市武陵源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2020年政务管理服务

工作要点

2020年政务管理服务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为总抓手,持续打造“放管服”改革升级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

一、聚焦精准服务,助力复工复产

(一)创新举措助推惠企政策落地见效。在区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政务服务旗舰店)开设“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服务”专栏,并实现政务数据与国家和省平台对接共享,及时发布复工复产相关惠企政策措施。积极推行线上全程办、预约错时办、特事秒批办、容缺承诺办、专人辅导办、主动帮代办等办事方式,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优质政务服务。(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区直相关单位负责)

二、聚焦“一件事一次办”,实现集约服务再提升

(二)逐步推进跨域通办。落实省、市工作部署,对列入“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的“事”逐步推行跨县办理、跨市办理、全省通办。全面落实省第三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区直相关单位负责)

(三)加快升级智能导办。迭代升级“一件事一次办”平台功能,智能生成办事指南,明确办事流程、办事材料、办理时限等基本要素和办事材料提交方式,简便操作;加快移动端应用,实现“一件事一次办”掌上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区直相关单位负责)

(四)健全制度规范。开展“一件事一次办”全流程办理环节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一次告知、一次表单、一次联办、一次送达”全闭环操作规范和事项梳理、告知承诺、容缺受理规范,健全“一件事一次办”专窗管理运行规范。(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区直相关单位负责)

三、聚焦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五)纵深推进简政放权。积极承接国务院、省、市下放行政许可事项,重点围绕“一件事一次办”、“三即”承诺制放权事项落地生效;动态调整区、乡(街道)权责清单;持续加大向乡(街道)赋权力度;进一步压缩审批环节、精简审批材料、优化服务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减少审批收费,编制完善办事指南;大力推行审批服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审批。(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司法局牵头;区直相关单位,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六)推动“三集中三到位”改革落地。出台《区直部门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实施方案》,围绕“清单之外无事项”“大厅之外无审批”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等要求,全面梳理公布入驻区政务服务中心事项,对审批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确保审批服务事项和人员入驻到位、窗口审批授权到位、电子监察到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区直相关单位负责)

(七)稳妥推行“三即”承诺制。采取“服务前移+容缺承诺+后续监管”等方式,积极推进领照即开业、交房即交证、交地即开工“三即”承诺制,实现一般市场主体领照即开业、准入即准营,新建商品房在房屋交付时即核发不动产权证,社会投资一般工业项目在取得用地后即可开工建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区直相关单位负责)

(八)严格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按照“全省统一、集约高效、共建共享、分级实施”总体思路,依托省一体化平台,运行全省统一的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健全中介服务信用评价、惩戒和淘汰机制,打造服务高效、管理规范、公平竞争、监管到位的中介服务市场体系。(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区直相关单位负责)

四、聚焦线上线下,构建政务服务体系

(九)全面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强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办件数据及各类证照数据向省平台汇聚;持续开展网上政务服务应用系统迭代升级,推动一体化平台区、乡、村全覆盖;非涉密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区一体化平台查询、办理,部门网上办理深度三级以上(含三级)事项比例要达到70%以上,大力提高网上办结率。完成区一体化平台和省一体化平台系统对接工作,实现国家、省、市、区、乡五级统一,为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和跨域通办打好基础。组织部门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第三方机构开展体验式办理。(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区直相关单位,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十)优化政务服务实体大厅建设。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普遍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加强“一件事一次办”专窗管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窗口设置,加强乡(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建设,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实现基层政务服务“一门式”全覆盖,推行帮(代)办服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百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区直相关单位,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十一)扎实办好管好政府网站。坚持集约融合办网、安全规范管网,严格网站开办整合流程,规范域名管理,抓好内容建设,推进资源集约,加强日常监管和考核评价,实现政府网站健康有序发展。挖掘利用政府网站信息资源库价值,推进政府网站数据治理和开放,为政府了解社情民意、研判处置舆情、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区大数据中心牵头;区直各单位,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十二)切实抓好政务新媒体管理。统筹推动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整体协同发展,按照“谁开办、谁主管,谁应用、谁负责”要求,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以用户为中心、内容建设为根本,健全内容发布审核制度,不断强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提升政务新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制定政务新媒体备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动态管理台账,对政务新媒体实行常态监管、科学评估、优质运维。(区委网信办牵头;区直各单位,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十三)深度应用“互联网+监管”。按照国务院、省、市统一部署,强化“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应用工作,各部门监管事项全部纳入在线监管平台内运行和管理,实现监管事项“应接尽接”。协同编制重点监管数据目录清单,提升监管行为数据覆盖率,全面、准确、及时向省级“政务服务+监管”系统汇聚本地区本部门监管数据。进一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领域监管、联合监管和非现场监管机制,突出抓好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区直相关单位负责)

五、聚焦营商环境,着力提升服务水平

(十四)建立“好差评”工作机制。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要求,进一步完善“好差评”制度,延伸评价触角,逐步实现“好差评”对政务服务层级、事项、渠道和评价对象全覆盖,引导企业群众积极参与评价,并实时准确上传数据。建立数据、差评处置监督机制,规范差评处置程序,确保差评件件整改到位;推动政务服务“好差评”纳入绩效评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大数据中心牵头;区直相关单位,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十五)强化行政效能监管。全面加强行政效能电子监管系统应用管理,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实时在线监管全覆盖;进一步完善红黄牌预警催办纠错机制,强化时效监管,有效控制办件、咨询件红黄牌的产生,加强个案监管和追责问责,推动政务服务法定办理时间和承诺办理时间提速率稳步上升。(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大数据中心牵头;区直相关单位,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十六)优化提升12345政府服务平台。规范热线服务流程标准,丰富、更新知识库,拓展数据支撑能力;推进政务服务热线整合,增强12345政务服务客服号影响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牵头;区直相关单位负责)

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政务管理服务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主动抓,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抓具体;要结合工作实际,大胆探索创新,及时总结提炼。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2020年政务公开

工作要点

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全过程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全方位做好解读回应,全流程优化政务服务,全链条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全环节夯实工作基础,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一、围绕决策信息和权责清单推进公开

(一)常态化公开政府常务会议信息。继续办好政府常务会议信息公开专栏,第一时间公开解读会议精神,准确公开会议决策事项,正确释放政策信号,有效引导社会预期,并加强对政府常务会议信息公开的集成管理,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连续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

(二)持续化公开规范性文件信息。严格落实“三统一”规定,建立健全政府门户网站“文件库”,统一发布本级政府和部门规范性文件。规范公开管理,明确文件时效期和“有效”“失效”状态等信息,根据立、改、废情况动态调整更新;提升“文件库”智能化水平,丰富检索、下载功能,确保文件底数明、易查询、好获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负责)

(三)集中化公开涉企政策信息。全面梳理、打包集成涉企政策文件和复工复产政策,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辟专栏集中公开,或通过手机APP定向推送;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出台涉企政策时,主动向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征求意见,使涉企政策更贴近实际、更具操作性。(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

(四)全面化公布权责清单。坚持权责法定,调整、编制权责清单,明确权力边界,强化权力制约。全面开展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公布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等信息。(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司法局负责)

二、围绕营商环境政策措施推进公开

(五)主动公开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在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建立优化营商环境专栏,集成公开企业开办、施工许可、财产登记、获得电力、纳税、获得信贷、执行合同等方面的政策文件、服务举措和办理流程,同时加强解读回应;对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保证金以及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深化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单位牵头,各相关单位负责)

(六)深入公开“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举措。认真落实“一次告知”制度,及时公布“一件事一次办”目录清单、办事指南、工作规程、操作流程等办事服务信息;以企业群众“一件事一次办”为标准,集成、优化、简化办事服务信息,最大限度利企便民;完善信息主动推送方式,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相关单位负责)

(七)及时公开市场监管信息。健全公开透明的监管规则和标准体系,并充分公开,让市场主体知晓;推动“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特别是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涉及人民生命安全、社会关注度高的领域,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深化企业信用信息公开,落实企业“黑名单”制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各相关单位负责)

(八)全面公开行政执法信息。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利用政府和部门网站或者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区司法局牵头,各相关单位负责)

三、围绕重点领域信息推进公开

(九)加大政府性债务信息公开力度。定期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以及债券发行、存续期管理、经济财政状况等信息,按上级财政部门要求做好地方政府债券信息公开平台的信息披露工作。进一步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开。(区财政局牵头,各相关单位负责)

(十)加大脱贫攻坚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公开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政策文件及实施情况等;继续做好扶贫资金项目公开,及时公布不属于涉密信息的年度财政扶贫资金、扶贫发展计划以及分配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区扶贫开发办公室牵头,各相关单位负责)

(十一)加大污染防治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公开中央、省、市交办、督办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等信息;全面公开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等方面的信息;及时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和环境监管等信息。(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

(十二)加大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力度。突出做好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征地、公共文化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强化重点民生实事落实情况的公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加大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力度。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公布公共卫生、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重大环境污染等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防控措施、事态进展、处置结果等信息;突发事件发生时,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内容把关等职责,及时回应关切,主动引导预期。(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

四、围绕标准化规范化推进公开

(十四)加快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精神,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2020年底前,编制公布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把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集中公开本级政府及部门、乡(街道)信息,开设统一互动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在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组织指导村、社区做好政务公开。(区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相关单位、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五、围绕各项任务切实加强保障

(十五)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人员负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要履行好政务公开主管部门的法定职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政务公开工作;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要切实担好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定期组织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十六)构建政府信息公开阵地。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专栏姓专”的要求,打造统一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相互链接、形成集群,增强公开的权威性、影响力;依托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分类集中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主动公开内容。(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大数据中心牵头,各相关单位负责)

(十七)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推广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建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统一格式、及时准确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定政策解读规则,指导基层提升政策解读水平。(各相关单位负责)

(十八)加强监督评估。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19〕54号文件要求,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情况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列入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和社会评议,将评估评议结果作为政务公开绩效评估的重要依据,并作为《武陵源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重要内容向社会公布。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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