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武陵源城区供水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的公告(第2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湖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定于2023年12月20日上午9:30分,在武陵源区纳百利皇冠假日酒店一楼会议厅,召开武陵源城区供水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及有关方面的意见。现就定价方案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定价方案
(一)调整项目。本次仅调整武陵源城区供水的纯水价,并根据《湖南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比价系数,同步计算确定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用水、特种用水价格。同时,建立非居民用水、特种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其余随水代征项目(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保持不变。
(二)现行价格水平。根据使用性质分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用水、特种行业用水等三类水价。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第一阶梯纯水价为1.32元/立方米、第二阶梯纯水价为1.98元/立方米、第三阶梯纯水价为3.96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纯水价为2.23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用水纯水价为5.96元/立方米。上述价格均不含随水代征费用。
(三)拟调整的价格及单位调价幅度。根据定价成本监审核
定的相关供水成本数据、中国人民银行张家界市中心支行查询的相关收益率数据,按照"准许收入加合理收益"的方法,依据《湖南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数据计算办法,计算确定供水企业供水业务的准许收益率为4.49%、平均供水价格为2.30元/立方米、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为1.78元/立方米。以此为基础,计算确定各类用水纯水价格如下:
1. 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按照不低于1:1.5:3的级差比价系数,第一阶梯纯水价为1.72元/立方米、第二阶梯纯水价为2.58元/立方米、第三阶梯纯水价为5.15元/立方米。
2. 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用水、特种用水水价按照1:1.5:4的比价系数,非居民用水纯水价为2.67元/立方米、特种用水纯水价为7.12元/立方米。
与现行价格水平比,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纯水价上调0.4元/立方米,调整幅度为30.3%;非居民用水纯水价上调0.44元/立方米,调整幅度为19.7%;特种用水纯水价上调1.16元/立方米,调整幅度为19.5%。
具体调整情况如下:(单位:元/立方米)
类别 | 调整前纯水价 | 调整后纯水价 | 备注 | |
居民生活 用水 | 第一阶梯 | 1.32 | 1.72 | 随水价代征的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不变,仍按原来核定的标准执行。 根据《湖南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规定,超定额20%以内的水量,供水价格加价50%;超定额20%不足40%的水量,供水价格加价100%;超定额40%以上的水量,供水价格加价150%。 |
第二阶梯 | 1.98 | 2.58 | ||
第三阶梯 | 3.96 | 5.15 | ||
非居民用水 | 定额内 | 2.23 | 2.67 | |
超定额20%以内 | 4.00 | |||
超定额20%不足40% | 5.34 | |||
超定额40%以上 | 6.68 | |||
特种用水 | 定额内 | 5.96 | 7.12 | |
超定额20%以内 | 10.68 | |||
超定额20%不足40% | 14.24 | |||
超定额40%以上 | 17.8 |
备注:
1. 居民生活用水各阶梯水量,按张家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武陵源区居民用水实行阶梯水价和调整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标准的批复》(张发改价商〔2018〕195号)《湖南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湘发改价调规〔2022〕620号)规定的办法,以常住人口5人家庭为基数确定。
2. 非居民用水、特种用水定额,按照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水利局《关于武陵源城区非居民和特种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用水定额标准的批复》(张武水许〔2023〕28号)执行。
(四)本市其他区县供水纯水价格标准情况
1. 市城区: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为1.89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定额内)2.88元/立方米,特种用水(定额内)7.68元/立方米。
2. 慈利县: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为2.16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定额内)3.24元/立方米,特种用水(定额内)7.78元/立方米。
3. 桑植县: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为2.35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定额内)3.53元/立方米,特种用水(定额内)7.1元/立方米。
通过比较,武陵源城区纯水价本次调整后,价格标准均低于其他三个区县。
(五)调价理由及依据。武陵源城区供水基本水价自2013年制定以来,已执行10年之久,随着武陵源旅游接待核心区建设的快速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供水保障服务要求已越来越高,供水设施提质改造、扩容投资不断增加,加上物价上涨因素,供水成本发生较大变化,现行水价已不能弥补供水的合理成本。调价依据是《湖南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湘发改价调规〔2022〕620号)的相关规定:
第六条 制定城镇供水价格应当遵循覆盖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原则。
第十三条 城镇供水价格监管周期原则上为3年,经测算需要调整供水价格的,应及时调整到位,价格调整幅度较大的,可以采用"一次完成调价程序、分年进行调整"的方式分步调整到位。
第十七条 城镇供水实行分类水价。根据使用性质分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用水、特种用水三类。
第十八条 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价格制度。
第二十条 非居民用水和特种用水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共19名。其中:经公开征集,产生消费者11名,经营者1名;经市发改委邀请,相关部门委派,产生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武陵源区发改局、武陵源区财政局、武陵源区水利局、武陵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武陵源区消保委等部门代表5名。
消费者
吴昌培 个体户
周善能 张家界博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谷江华 雅居客栈
张吉云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丽景疗养院
胡祖祥 索溪峪街道双文村村支部
毛新星 居民
吴远怀 领航教育培训学校
毛新群 居民
邓 兴 迎宾路社区
毛友元 迎宾路社区
邓 建 吴家裕社区
(二)经营者
毛诚辉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三)人大代表
李海英 武陵源区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办公室
政协委员
刘 惠 武陵源区医保局
部门代表
张 琳 武陵源区发改局
梁 媛 武陵源区财政局事务中心
赵 静 武陵源区水利局
李克俭 武陵源区市场监管局(价监股)
田辉军 武陵源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三、听证人名单
全民政 市发展改革委
余湘峰 市纪委派驻市发改委纪检组
曾清平 市发改委商品价格和调控管理科
符永红 市价格成本调查队
四、旁听人员名单(根据需要增设1名)
张 敏 张家界创联广告有限公司
邓昌伟 湖南澧水流域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索溪分公司
毛群英 居民
张家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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