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湖南省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张武发改〔2024〕5号
中湖乡人民政府:
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下达湖南省 2024 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湘发改投资〔2024〕246号)要求,现将我区以工代赈示范工程 2024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请务必在5月正式开工建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计划及实施范围
此次计划安排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480万元,实施武陵源区中湖乡农村产业发展配套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实施范围为中湖乡定家庄村,主要建设内容为产业道路提质升级改造,是道路排水沟整修,道路错车道建设,完善沿线道路配套标识标牌及安防设施等。受益对象为农村劳动力、城乡低收入人口和其他就业困难群体。大力组织易地搬迁脱贫群众和因灾滞留农村的劳动力参与工程项目建设。
二、项目实施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工代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严格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坚守"赈"的初心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的意见》《湖南省"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湖南省以工代赈项目规范化管理工作流程(试行)》等文件要求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有关规定,深刻把握以工代赈"工程是手段、赈济是目的""项目建设是平台载体、就业增收是根本目标"的政策内涵,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批准项目的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严禁将中央预算内投资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以工代赈中央资金用于支持项目建设和发放劳务报酬,不得用于建设楼堂管所等主体建筑物,不得用于购买大中型机械设备、交通工具、路灯、垃圾桶等资产,不得用于购买花草、树木、苗木仔畜、饲料、化肥等生产性物资,不得用于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等费用支出。
三、加强监管
(一)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项目单位应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按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保障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强化全过程工程质量措施和安全监督管理,有效杜绝安全生产事故。
(二)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我局将采取以工代赈项目"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项目建设有关问题应及时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三)项目业主单位原则上应为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取村民自建等方式,由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项目业主单位,通过组建村民理事会、劳务合作社、施工队等方式建设和管理。我局将指导以工代赈项目业主单位、施工单位,按照"能用人工尽量不用机械,能组织当地群众务工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伍"的要求,组织项目所在县域内农村劳动力、城镇低收入人口和就业困难群体等参加工程建设,督促项目实施方(中湖乡财政所)通过全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或银行卡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
(四)发改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将发挥就近就便监管的优势,努力做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避免等到审计、督查发现问题才去解决。发改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适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劳务报酬发放等。对于投资计划执行不力的项目,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实施处罚。
四、按月调度
本批计划投资均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要严格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工作,提高填报数据质量。请于每月5日前将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资金支付情况等数据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及时报送。国家和省发改部门将对所有项目实施在线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作为后续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
五、绩效目标
本批计划的总体绩效目标是:支持以脱贫地区为重点的欠发达地区实施一批农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产业配套基础设施等工程,在确保劳务报酬发放金额不低于中央投资30%的基础上,尽最大可能提高占比,充分带动农村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增收。请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发改部门将适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22日
附件1
湖南省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武陵源区)
序号 | 地(市、州) | 县(市、区) | 项目名称 | 建设性质 | 建设规模 | 建设内容 | 拟开工日期(年/月) | 拟完工日期(年/月) | 投 资类别 | 总 投 资 | 本次下达投资 | 项目(法人)单位 | 项目责任人 | 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 | 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监管责任人 | 预计带动当地务工群众人数(非人次) | 预计发放劳务报酬金额 | 预计培训务工群众人数(非人次) | 预计设置公益性岗位个数 | 是否为重点工程配套的以工代赈项目 | 备注 |
(万元) | (万元) | (人) | (万元) | (人) | |||||||||||||||||
1 | 张家界市 | 武陵源区 | 武陵源区中湖乡农村产业发展配套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 | 新建 | 产业道路提质升级改造,道路排水沟整修道路错车道建设,完善沿线道路配套标识标牌及安防设施等。 | 产业道路提质升级改造 4.5m,道路排水沟整 修2.5 km,道路错车道建设 12 处,完善沿线道路配套标识标牌及安防设施等。 | 2024年5月 | 2024年12月 | 总投资 | 500 | 武陵源区中湖乡人民政府 | 毛亚明 | 武陵源区发展和改革局 | 许斌 | 122 | 168 | 95 | 0 | 否 | 4% | |
中央预算内投资 | 480 | 480 | |||||||||||||||||||
地方预算内投资 | |||||||||||||||||||||
其他地方财政性建设资金 | 20 | ||||||||||||||||||||
其他投资 |
附件2
湖南省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预算内
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武陵源区)
(2024年度)
专项名称 | 以工代赈示范工程 | |||
申报地方或单位 | 中湖乡人民政府 | |||
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万元) | 480 | |||
总体目标 | 实施中湖乡产业道路提质升级改造,道路排水沟整修道路错车道建设,完善沿线道路配套标识标牌及安防设施等产业发展配套设施工程,在确保劳务报酬发放金额占中央投资的比例高于30%的基础上,尽可能进一步提高占比,广泛吸纳当地农村劳动力、城多低收入人口和其他就业困难群体参与工程建设,实现就近就业增收。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实施效果指标 | 产出指标 | 劳务报酬占中央投资比例 | ≥30% | |
效益指标 | 项目区基础设施条件 | 持续改善 | ||
满意度指标 | 与工程建设的务工群众满意度 | ≥90% | ||
过程管理指标 | 计划管理指标 | 投资计划分解(转发)用时 | ≤20个工作日 | |
"两个责任"按项目落实到位率 | 100% | |||
资金管理指标 | 中央预算内投资支付率 | ≥95% | ||
年度计划投资完成率 | ≥95% | |||
项目管理指标 | 项目开工率 | ≥95% | ||
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项目比例 | 0 | |||
监督检查指标 | 审计、督查、巡视等指出问题项目比例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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