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教育局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张武教罚字〔2024〕第02号
当事人: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幼*电子产品经营中心;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811MADNGNF**W;
法定代表人:谭**;
住 所:武陵源区军地坪街道喻家嘴居委会商贸城**。
2024年7月3日,区教育局执法人员在开展校外培训监管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存在组织对学生集中进行初高衔接辅导行为。
当事人涉嫌违反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第十四条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和“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等法律法规之规定。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罚款9630元。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教育局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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