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教育局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张武教罚字〔2024〕第03号)
当事人:张家界市梅**托管服务中心;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811MABQGRP**D;
法定代表人:梅**;
住 所:武陵源区军地坪街道喻家嘴岩门商贸城**号。
2024年7月22日,区教育局执法人员在开展校外培训监管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存在组织对学生集中进行课外培训辅导行为。
当事人涉嫌违反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第十四条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和“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等法律法规之规定。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罚款10051元。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教育局
2024年9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