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源

关于武陵源冷链物流集配管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4-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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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武陵源冷链物流集配管理中心项目等1个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批文见附件),公示期:2024年12月3日-2024年12月11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自本公示期满六十日内向张家界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自本公示期满六个月内向武陵源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众反馈意见途径:

    联系电话  0744-5667567

    通讯地址  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武陵源分局309室

    邮    编  427400

序号文件名称文号备注
1

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武陵源分局关于武陵源冷链物流集配管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张环武审(202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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