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审计局关于审计2023年度武陵源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通知
武陵源区财政局及区直各预算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3月14日起,对你单位2023年度武陵源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你单位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提供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审计组由武陵源区区审计局人员组成,审计组组长由顾庆云担任,副组长由刘刚、毛贝担任,成员包括熊微(主审)、陈华美、王邦勋、文艺、赵丁瑶、彭琛琛、赵勇军、陈初元、施琼慧、黎钟琼、刘春山。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审计局
2024年3月11日
附件1
被审计单位承诺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在审计期间,我单位愿意给予积极配合,按照审计组的要求,及时提供审计所需财务、会计资料以及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业务、管理等资料,包括电子数据和有关文档,并保证提供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武陵源区审计局审计工作纪律公示单
为从严治理审计队伍,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审计人员廉洁从审,审计组实行审计外勤经费自理,在审计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审计工作纪律和要求:
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
一、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二、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三、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
四、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二、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五、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审计组长:顾庆云
审计组成员:
刘 刚、毛 贝、陈华美、王邦勋、熊 微
文 艺、赵丁瑶、彭琛琛、赵勇军、陈初元
施琼慧、黎钟琼、刘春山
举报电话:0744—5622116
举报地址:武陵源区财政局405办公室(区纪委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邮政编码:427400
附件3
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情况反馈单
审计单位名称 | 审计起始时间 | |||
审计组长 | 廉政监督员 | |||
被审单位名称 | 审计项目名称 | |||
审计工作地点 | ||||
被审计单位意见和建议 | ||||
单位负责人签名: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通讯地址:武陵源区财政局405室(区纪委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邮政编码:427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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