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武陵源区门楼牌管理办法》 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3-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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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法》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武陵源区门楼牌管理,规范门楼牌申请、编制、制作等流程,加快城市化发展,进一步夯实政府管理基础,为社会活动提供更多便利,特制定本《办法》。

二、《办法》制定依据

1.《地名管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三、《办法》主要内容

(一)总则。门楼牌主要是指建筑物的路街巷牌、门牌、楼幢牌、户牌和村(居)牌等,侧重点在于建筑物,不包含轨道交通类的路牌等。

(二)门楼牌的编排。道路两侧建筑物门牌编号,其顺序应当按照道路走向,从东到西、从南到北、左单右双连续编排。即东西走向的,由东向西编号,南侧为单号,北侧为双号;南北走向的,由南向北编号,东侧为双号,西侧为单号;东南、西北走向的,由东南向西北方向编号,偏东侧为双号,偏西侧为单号。道路、街、巷不贯通的,可不分走向,一律由入口向里编排,左侧编双号,右侧编单号。现有楼房或院落之间新建建筑物、增开新门的,有预留号的按顺序号编号,无预留号的在其前号后加支号(例如:XX号附XX号)编号。

门牌的规格、材质、颜色全区统一规范,按照区地名办公室的统一标准执行。具体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17733.1-1999 《地名标牌城乡》的要求。

(三)门牌的管理。新建、扩建、改建、拆建房屋门牌的管理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新建房屋,在办理施工手续时同步办理门牌申报手续。第二种是扩建、改建、拆建房屋,在办理施工手续时同步申报作废旧门牌,然后再更换新门牌。

(四)门楼牌的管理责任和费用收取。区本级财政预算主要负责门牌编制及其管理经费。


相关文件: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界市武陵源区门楼牌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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