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源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2-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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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我区决策水平,严格履行重大决策程序,实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管理的科学性和统筹性,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规定,制定了《武陵源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目录》编制依据

一是在编制过程中以《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中明确的重大行政决策内涵为基本考量基准,着重将关系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密切相关的事项纳入目录的范围。二是外延上将涉及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政策措施、重要规划、生态环保、重要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涉及民生领域的社会服务保障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和措施纳入目录。

二、《目录》征求意见情况

区政府办下发《关于报送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的通知》,经与相关部门充分对接征求意见,《目录》拟列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7项,涉及区发展改革局、区医保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文旅局、区林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管局、区水利局、区住建局、协合乡等12个部门。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政府年度工作任务的调整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并公开。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由决策具体承办部门报区政府批准,同时提请调整决策目录。

(二)目录印发后,决策事项的具体承办部门应当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要求履行相关程序。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负责对目录中决策事项的程序履行等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相关文件: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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