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养老机构综合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3-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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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办法》制定背景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督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80号),并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制订出台政策文件。为加强养老服务监管体系建设,规范养老机构行为,促进养老服务质量提升,特制定本《办法》。

二、《实施办法》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80号)。

三、《办法》主要内容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养老机构综合监督管理实施办法(送审稿)》分为监管对象、监管内容、监管方式、法律责任、附则五个部分。与省级《监管通知》比,主要是结合《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和我区实际,对相关内容进行了细化。比如,监管内容增加了“(一)满足基本条件”,明确养老机构需符合5个基本条件;“(二)加强登记备案”细化提出了6个举措;“(五)加强涉及资金监管、(六)加强运营秩序监管、(七)加强应急处置监管”三个监管内容都增加了养老机构职责。



相关文件: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养老机构综合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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