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规范建筑垃圾处置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3-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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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我区因特殊的地质情况,至今未建设固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随着城市建设的需要,城市小量(12方以内)建筑垃圾包括装修垃圾因偶发性、隐蔽性强,运输处置成本高等因素影响,乱堆乱放、乱倾乱倒现象较为突出,这些问题亟待解决。

二、目标任务

全面规范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建立建筑垃圾“闭环式”处置模式,清除建筑垃圾处置死角,降低城市扬尘污染,减少乱堆乱放、乱倾乱倒现象,优化提升人居环境。

三、出台意义

1.是推进建筑垃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打造服务型职能部门,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需要;

2.是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的客观要求;

3.是优化城市环境,推动旅游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

4.是改善人居环境,提升人民生活质量的长远助力。

四、执行范围

武陵源区城市规划区及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内。

五、核心内容解读

此次出台的规范建筑垃圾处置相关规定,相比较《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建设部令第139号),主要明确了小量建筑垃圾和装修垃圾的处置途径、地点、标准及申报程序等,大大降低小量建筑垃圾运输和处置成本,有效减少小量建筑垃圾乱堆乱放、乱倾乱倒现象。

六、出台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752号,2022年5月1日施行)

4.《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1992年8月1日施行)

5.《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2005年6月1日施行)


相关文件: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规范建筑垃圾处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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