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张家界市武陵源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张武政办发〔202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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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6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湖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3〕31号)、《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张家界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张政办发〔2023〕18号)和法律法规修订、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张家界市武陵源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订情况,新增“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由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实施;将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主管的“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修改为“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
二、因实施层级调整、地理禀赋等因素,新增“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删除“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生产审查”“拆除或闲置海洋工程环境保护设施审批”“燃气经营许可”“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船舶国籍登记”“港口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许可”“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三、根据《湖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新增“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
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修订等情况,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内容作出调整。
各乡(街道)、区直相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张家界市武陵源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及时调整完善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实施规范,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过程监督,扎实有效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界市武陵源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张武政办发〔2022〕21号)同时废止。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区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