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教育局关于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和饮用水集中定点采购供应商准入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办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为完善学校大宗食品定点采购机制,规范学校食堂管理,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我局决定对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和饮用水开展集中定点采购,实行供货商准入制度,进行审核备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商品范围
1.学校食堂大宗食品供货的项目:米、面、油、肉、蛋、豆制品、调味品等大宗食品供应。
2.学校饮用水供应。
二、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有从事生产经营供货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生产企业应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应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3.有相应的分拣场地、仓储、检验设施等,具备较强的供货和运输能力,企业信誉良好,售后服务及时;
4.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
5.近三年因食品安全问题被市场监督管理等执法部门处罚两次以上、企业(分支机构)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纪录的企业不予准入;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申报资料要求
1.报名表和承诺书纸质材料和电子稿;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当年“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险单等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明确供应产品的类别;
5.纸质材料都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名。
四、审核程序
1.资格初审:区教育局安全股对申报材料初审,并登记。
2.资质验证:供应商申报的生产、经营资质等情况提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行验证。
3.联合审核:成立由区教育局牵头,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安全、纪检、督导、财务等股室负责人,各学校(幼儿园)校(园)长或分管副校(园)长参与的定点采购准入审核工作小组,对申报参与大宗食品和饮用水集中定点采购的供应商进行实地查看和资格准入集中审核,初步通过供应商准入名单。
4.审批认定:供应商准入审核名单提交区教育局党工委研究审批,最终确定武陵源区各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和饮用水集中定点采购供货商准入名单,并在武陵源区教育网站上公布。
五、退出机制
1.降低申报时承诺产品等级、未经同意擅自变更申报时经营产品;
2.两次以上未按卫生要求贮存、运输产品;
3.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查证属实;
4.随机抽检两次以上不合格;
5.入库时验收二次以上不合格;
6.一年内行政处罚两次以上;
7.吊销证照;
8.违反申报承诺,影响食品安全及准入备案管理;
9.变更经营场所、经营项目未及时告知,或告知后审查不合格;
10.生产厂家取消授权委托;
11.与校方所签定合同中解除合同情形出现;
12.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
六、年审制度
1.对已准入的供应商实行年审制度。
2.每年春季开学前对已准入的供应商的生产、经营资质和征信情况开展年审,年审不合格的,予以退出。
3.根据实际需要,需新纳入准入的,按程序开展准入申报审核。
七、供货要求
1.本着“定点采购”、“保障产品质量和安全,降低原材料成本”的要求,原则上各学校定点采购供应商应在本区范围内,特殊情况下可以就近定点。
2.供应商应自觉遵守食品安全规定,本着依法依规、诚信经营的原则,集中定点商品不高于市场价,不向学校销售假、冒、伪、劣等不合格商品和过期食品、食材。
八、申报时间及地点
1.申报时间:2023年2月1日至2月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申报地点:武陵源区教育局安全股。
九、咨询及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44-5618030 向主任。
投诉电话:0744-5613677。
2.承诺书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教育局
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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