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22号)等相关要求,我区将制定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区直(垂直)各部门结合年度工作需要,提出拟纳入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建议,包括:
1.制定或调整全区的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包括:
(1)收入分配、社会保障、住房、医疗卫生、劳动就业、教育、文化、养老等方面;
(2)商事制度改革、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
(3)公共安全、安全生产、交通运输等方面;
(4)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等方面。
2.制定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包括:
(1)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国土空间规划;
(3)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发展等专项规划;
(4)其他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规划。
3.制定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包括:
(1)自然、文化遗产保护方面;
(2)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保护开发方面;
(3)其他重要的土地、山林、水资源等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方面。
4.需由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5.涉及民生保障方面的重大资金安排,政府融资举债,对国民经济有重大影响的国有资产处置。
6.实行政府定价,且影响国计民生的重大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价格的确定和调整。
7.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报送要求
(一)请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区直(垂直)各部门围绕政府重要工作安排,在认真研究论证基础上,确定需要提交区人民政府决策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并按要求填报《武陵源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表》《承办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机构的具体负责人和联络员名单》(详见附件1、2),明确决策事项名称、实施时间、有关依据、决策的主要内容、实施必要性和可行性、需履行的程序等相关材料。若需将其他单位列为决策草案牵头承办单位、共同承办单位的,提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的单位要与相关单位充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
(二)请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区直(垂直)各部门于2025年1月24日前,将《武陵源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决策事项建议表》《承办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机构的具体负责人和联络员名单》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区司法局规范性文件管理股。(联系人:刘晶;电话:0744-5611281;邮箱:782741263@qq.com)
三、相关事宜
区人民政府将按规定程序组织有关部门对重大行政决策建议事项进行审核论证,汇总编制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提交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后向社会公布。
列入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事项,承办部门要根据需要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并适时提交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确保科学、民主、依法决策,避免决策程序失当。
凡未申报或未列入事项计划的,除遇紧急情况或因区人民政府中心工作需要由区人民政府领导批准临时增加外,司法行政部门不予合法性审查,且不得提交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并将在年底绩效考核时扣除相应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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